犯罪着手论文-李冲聪,韩新月

犯罪着手论文-李冲聪,韩新月

导读:本文包含了犯罪着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犯罪着手,客观层面,定罪量刑,犯罪未遂

犯罪着手论文文献综述

李冲聪,韩新月[1](2018)在《论犯罪着手》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是区别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的重要标准。由于认定犯罪着手对于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犯罪着手问题进行研究成为了我国刑法学界探讨的重要问题。本文对犯罪着手方面的理论知识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了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并进一步研究了特殊形态犯罪着手的认定,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开封教育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刘瑞锋[2](2016)在《浅析“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着手"一词指某种行为的开始,只不过还是处于行为实施的起点。犯罪着手在司法认定上起着重要作用,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标志。关于"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问题,在国内外刑法理论界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认识。基于犯罪着手认定的重要性,本文以"新行为理论"作为切入点,提出新的认定标准,并将提出的新标准运用到共同犯罪着手的认定中。(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0期)

吴娉婷[3](2016)在《犯罪“着手”认定标准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是颇具争议的刑法理论问题,在德日等原则上不处罚预备犯的国家,犯罪着手不仅是罪与非罪的临界点,而且是国家刑罚权介入的起始点,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复杂案件中的"着手"认定十分困难。由于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着手"的概念,刑法理论界形成了多种学说来阐释"着手",却依然没有避免一个共同的缺陷——认定标准抽象、不明确。本文以犯罪行为概念为切入点,以主客观相统一为原则,从主观特征、价值特征、时空特征以及价值特征四方面分析,提出新的认定标准以运用到犯罪着手认定中,解决司法实践中具体案件的定罪量刑纷争。(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S1期)

席曈彤[4](2016)在《浅析犯罪着手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行行为的着手在刑法上是一个争议性较大的理论问题,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分界线。我国的刑法理论界对于犯罪着手的理论依据有着不同的见解,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复杂案件的犯罪着手的认定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犯罪着手的认定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结合刑法理论界的不同观点,分析认定实行的着手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个人对犯罪着手的认定的见解。(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0期)

陈琳[5](2015)在《论“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论是国外,还是我国的法学者对于着手的认定标准都没有实现统一的认定,这对于司法实践的展开也造成了阻碍。笔者在本篇文章当中,从犯罪着手的性质与主要特征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同时从主观特征、价值特征、客体特征叁个方面提出了我国犯罪着手认定标准。(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5年15期)

王菁菁[6](2015)在《关于犯罪着手问题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实行着手是实施犯罪行为的开始,关系到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划分。犯罪实行着手理论一直是国内外刑法界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之一。实行着手问题的确认,对正确指导我国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都有重大意义。以实质客观说为基础,结合对法益的侵害是否具有现实紧迫的危险是判断犯罪实行中着手的关键。(本文来源于《理论观察》期刊2015年04期)

蒋剑彪[7](2014)在《关于犯罪着手行为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着手是认定犯罪的预备形态和未遂形态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只有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犯罪着手点进行准确的判断,才能将犯罪预备行为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截然分开,同时为判断犯罪的停止形态提供重要的参照。目前,对于犯罪“着手”标准的讨论,主要发展出下列理论:(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4-09-29)

谢景辉[8](2014)在《浅议犯罪着手认定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犯罪着手是颇具争议的刑法理论问题,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分界线。我国刑法典和刑法理论界对于着手的规范依据和理论解读有不同的见解,司法实践中对复杂案件的着手认定也问题重重。因此着手的认定在具体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结合各种不同的观点,归纳着手的认定是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以此得出认定犯罪着手认定的标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4年06期)

吴从涛[9](2014)在《犯罪着手的概念辨析及认定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从犯罪的着手在概念上的辨析入手,分析了刑法理论上对"着手"的理解存在各种观点的争论。这些观点有的侧重于从主观上,有的侧重于从客观上分析、确定犯罪的着手,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此,犯罪着手的认定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同时应坚持行为事实和法律规定相结合的原则。(本文来源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刘小荣[10](2014)在《论共同犯罪着手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共同犯罪着手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范畴,作为共犯理论的一部分,是国内外刑法学者不可回避的研究课题。通过对一般犯罪着手理论的介绍分析,以共同犯罪着手的概念和特征为突破点,提出在认定共同犯罪着手时的新标准:以“主观说”为核心,辅以“客观二元说”,并将之运用到共同犯罪及相关理论的着手认定中去。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共分叁个部分,大约近四万字,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共同犯罪着手概述。这一部分共分为叁节。第一节是一般犯罪着手的概述,分别从犯罪着手的法律规定和国内外关于犯罪着手认定的理论辨析等方面进行的阐释。第二节为共同犯罪着手的概述,借助共同犯罪着手的概念和特征,提出共同犯罪着手认定的新标准,并从主客观相结合的立场具体认定共同犯罪的着手。第二部分:共同犯罪着手的具体认定。这一部分以“共谋共同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为共同犯罪的基本模型,从共同犯罪着手认定新标准的角度切入,针对这叁种类型做详细的分析。第一节为共谋共同正犯的着手认定。通过共谋共同正犯含义的理解,在认定标准上比照传统的“概括从属性说”和“个别独立性说”理论,结合提倡的新标准,笔者认为,以“主观说”为核心,辅以“客观二元说”的标准是共谋共同正犯着手认定应当坚持的。第二节是教唆犯的着手认定。从教唆犯的概念和性质入手,根据所提倡的新标准,赞同教唆犯着手从属性说,认为教唆犯的着手是在教唆者与被教唆者共同故意支配下,被教唆者开始实施的符合刑法分则罪名基本构成要件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行为。第叁节为帮助犯的着手认定。以帮助犯的概念和类型为出发点,分析帮助犯着手的具体认定标准。在具体认定上,分有无事前共谋。帮助者与实行者有共谋时,事中帮助与事后帮助犯的着手直接依据共犯从属性理论按实行犯的着手来定;事前帮助犯的着手考虑帮助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直接现实紧迫的威胁,如果是的话,就以帮助行为的着手为帮助犯的着手,否则以实行犯着手定之。在帮助者与实行者无共谋的情形下,帮助行为开始作用于实行犯行为时即为帮助犯的着手。第叁部分:共同犯罪着手相关问题研究,这一部分对“间接正犯“、“片面共犯”和“承继共犯”的着手分别做理论的延伸。第一节为间接正犯的着手,借助其含义分析间接正犯的着手认定,进而拓展到间接共同正犯的着手认定。第二节是片面共犯的着手,结合片面共犯的概念和范围支持片面帮助犯成立共同犯罪,并对其着手认定进行分析。第叁节为承继共犯的着手,根据承继共犯的概念,笔者认为承继共犯着手的认定,应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原则,是前后行为人在共同意思联络下开始实施成立共同犯罪并符合刑法分则罪名基本构成要件的部分或全部行为。(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19)

犯罪着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着手"一词指某种行为的开始,只不过还是处于行为实施的起点。犯罪着手在司法认定上起着重要作用,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关键标志。关于"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问题,在国内外刑法理论界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认识。基于犯罪着手认定的重要性,本文以"新行为理论"作为切入点,提出新的认定标准,并将提出的新标准运用到共同犯罪着手的认定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犯罪着手论文参考文献

[1].李冲聪,韩新月.论犯罪着手[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8

[2].刘瑞锋.浅析“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J].法制博览.2016

[3].吴娉婷.犯罪“着手”认定标准的探讨[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4].席曈彤.浅析犯罪着手的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6

[5].陈琳.论“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J].法制博览.2015

[6].王菁菁.关于犯罪着手问题的分析[J].理论观察.2015

[7].蒋剑彪.关于犯罪着手行为的认定[N].江苏法制报.2014

[8].谢景辉.浅议犯罪着手认定标准[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4

[9].吴从涛.犯罪着手的概念辨析及认定研究[J].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

[10].刘小荣.论共同犯罪着手的认定[D].西南政法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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