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治安承包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治安承包,公私合作,民营化,治安管理模式
治安承包论文文献综述
曾玥[1](2019)在《我国治安承包的反思及法制化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变革时期,随着社会改革的逐步发展,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人口的流动性增加,这新时代安全保障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面临着困难和复杂的社会保障和反恐局势,社会安全保障引发了结构性供需问题。一方面,由于公务员长期存在的缺乏编制配置,缺乏财政资源以及警察职能泛化全部推动形成了传统治安力量不足的情况,使社会安全服务的提供一直以来都比较缺乏,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公民对社会安全的需求日趋走向复杂化和特殊化的倾向,社会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多,传统的基本社会安全供给就无法使一些群体满意。所以,希望公共部门改革(公安机关)和传统公共安全管理战略的实施的想法是不会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必须注意公众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方面的中的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事实上,历史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现在社会上已经或正在出现采取大量与“治安承包”为代表的公私合作关系的各种方式来解决治安领域的结构性问题。它引入了公共安全的管理协议和市场机制到治安事务里来,破除了政府单方面采用的旧的提供公共安全方法的传统,解决了警力不足,降低了行政成本,动员公民参与治安管理的问题,取得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效果。与此同时,治安承包从刚开始出现就引起诸多争议,许多问题并非是不刊之论。例如,如何在没有法律的指导下开展治安承包,如何在多重主体的参与下分配承包资金,公安机关在治安承包中的角色该如何定位等。还有诸如滥用权力和承包经费的繁杂加重公民负担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阻碍着治安承包作为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发展。在对治安和承包概念进行彻底解读后,本文提出“治安承包”是一个既有对理论的概述也有实践现象的概念,既包括治安承包的实践模型也包括了社会实践中其他公共服务向私人配置模式的情况。本文整理了全国各地对于治安承包实践中的状况,归类了当前运行的模式,找出当前实践中的问题并讨论争议中最重要的问题。试图在承认治安承包在社会中取得了重要成果的前提下,研究出治安承包在当前社会的过渡时期的发展方向及完善方法。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以绪论形式交代了研究背景、研究对象、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与进路、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二部分归纳了治安承包的实际运行状况及现存的问题。第叁部分讨论治安承包的理论基础、出现的现实必要性以及法制化建构。第四部分归纳了英美两国治安承包的实践现状。第五部分详细论述了实现治安承包法制化的具体路径。在承认治安承包在社会中取得了重要成果的前提下,通过治安承包的法制化构建模型,研究出治安承包在当前社会的过渡时期的发展方向及完善方法。本文基于当前的文献和关于当前治安承包协议的研究,从实践的情况出发,通过文献研究、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综合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治安承包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它能为中国目前的治安承包的缔结和推广提供有用的参考。(本文来源于《华南理工大学》期刊2019-06-14)
董铜章[2](2017)在《温州市社会治安承包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地域上南北之间、东西之间人口流动的规模和频率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革给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治安承包,通过公权主体或者自治组织,和私权主体之间订立行政契约或商业合同,逐步将治安防范和管理的部分事务承包给第叁方,作为一种新举措在治安工作中应运而生。本文基于对于中国有关治安承包和国外警务社会化、市场化等相关文献与论着的研究,从温州市治安承包运行的实际出发,运用文献研究、综合分析、归纳演绎、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对治安承包在中国的发展、实践、存在问题和完善途径进行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其推广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指出了治安承包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阐述了治安承包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分析了治安承包的主要特征。从警力不足的现状、治安管理的效率、社会管理创新等叁方面分析了温州市施行治安承包的必要性。重点从发包主体的回避、合同内容的确定、承包资金的落实、签订合同的程序、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介绍了温州市的主要做法。指出温州市存在村情排斥竞争、权力滥用、责任推脱、巡防人员年龄和性别结构失衡、巡防人员的损害救济等问题。并试图通过严格筛选、甄别承包人的资质、厘清治安承包内容的界限、规范承包方获得的程序、建立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行政和司法救济渠道等环节,探求其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如何发展的路径方向。(本文来源于《福建农林大学》期刊2017-12-01)
金晓伟[3](2017)在《法治视野下的“治安承包”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转型社会,我国面临着严峻且复杂的社会治安及反恐形势,社会安全在供给和需求方面存在结构性的问题。一方面,长期以来公务员编制缺口、财政经费短缺、警察职能泛化等问题共同形成了传统治安力量不足的局面,使社会安全的整体供给呈现短缺的状况;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导致民众对社会安全的需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而社会安全的基本供给无法满足部分群体的特殊要求。显然,寄希望于公共部门(公安机关)自身的改革以及传统的治安管理策略的实施难以有效实现国家维护社会安全的目的,需要重视社会民众在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活动中的应有作用。事实上,通过历史考证和实证观察可以发现,为了消解治安领域的结构性难题,已经出现或正在发生着大量以“治安承包”为典型的公私合作的现象。经过对“治安”与“承包”概念的深度解读,本文提出“治安承包”是一个兼具现象描述和理论框架的概念集合,既包括了直接冠以“治安承包”的实践模式,也包含了其他涉及公私部门合理分配治安权限与任务或是公共部门向私人部门配置治安权限与任务的各种实践模式,可以成为替代秩序行政领域的公私合作或民营化的中国式理论框架。基于此,本文的研究脉络得以展开。具体而言,第一章以绪论形式交代了选题背景、研究缘起、研究对象、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与进路、研究的任务与架构、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二章详细解析多维度的“治安”概念、“承包”的契约本质以及理论框架式的“治安承包”概念,并在这一理论框架的基础上考察了“治安承包”的动因、理论基础与历史基础,提出了研究的中国进路。第叁章以类型化的视角考察了直接冠以“治安承包”的典型模式以及其他实践模式,并发掘了“治安承包”实践运作中的现实问题。第四章以我国现有的政策性文件、宪法法律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考察对象,全面解析了“治安承包”在我国的合政策性、合宪性与合法性,以及规范上的各种缺憾。第五章以制度设计为目标,提出对“治安承包”的过程采取“类立法”的构造逻辑,嵌入正当法律程序,同时对治安承包协议的性质、参与主体的角色地位与作用、承包的内容及其法律界限、利益与责任配置等问题进行了立法思考,进而以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阶段的制度设计构建了我国“治安承包”理想模式的法制化图景。(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7-06-27)
魏莲芳[4](2017)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视域下个体治安承包的正当性及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个体治安承包是治安承包主体为"个体"的一类特殊治安承包形式,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典范,其发展存在较多问题,须纳入法治范畴。个体治安承包具有功能上的合理性和法律上的合法性,因而其正当性不容质疑。政府可通过法律规范个体治安承包的发包方统一为县级公安机关、承包"个体"为非警察的自然人、政府全额出资保障承包经费和明确承包的"治安"范围,保障个体治安承包健康、有序地发展。(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2期)
朱威威[5](2015)在《我国治安承包的反思和发展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社会改革的逐步推进,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随之加深,人口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大,这给新时期的治安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加上政府公共改革和第五次警务改革浪潮带来的影响,治安承包在治安工作中应运而生。它将行政契约和市场机制引入到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部分事务中来,打破了主要由政府单方面提供公共治安服务的旧传统,在解决警力不足,减少行政成本,调动公民参与治安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与此同时,治安承包自始就争议颇多,许多问题一直没有定论。比如法律依据先天性缺失下如何开展治安承包,承包经费该如何承担,公安机关在治安承包中的角色该如何定位等。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如滥用职权,加重民众财政负担等问题,这些都桎梏了其作为一种创新型社会管理模式的发展。本文以整理各地治安承包的实践工作为出发点,归类目前运行中治安承包的模式,以发现当前实践中的问题,并对争议的核心问题予以论述。试图在正视治安承包在实践中取得显着效果的前提下,找寻它在当今社会转型期的发展路径与方向。全文共分为五个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治安承包的研究背景。包括关于治安承包的研究综述,研究治安承包在理论、实践方面的意义。并简要阐述了论文研究的方法和目标,研究创新点;第二部分对治安承包的概念进行阐述。借助现有的研究资料的其他学术成果,对治安承包的概念进行拆分界定,阐述它在运行过程中的基本特征。然后是比较它与社区警务、警务社会化、保安服务等相近概念,以对比化的方式对治安承包内涵进行更清晰的阐述;第叁部分归纳了治安承包的实际运行状况。首先从目前运行中的治安承包实践中,依据承包方的差异作为标准,整理出其典型的运行模式,然后总结目前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对治安承包核心问题的反思。治安承包争议问题的思考是治安承包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通过对法律依据和合同性质等核心问题的详细分析,加上对治安承包取得成效的总结,从正反两个角度来论述治安承包的核心问题,为第五部分路径探析打下基础;第五部分详细论述了治安承包的具体路径。在认可其取得了显着实际效果的前提下,试图规制治安承包的运行的各个环节,以探求其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如何发展的路径方向。本文基于对于现有有关治安承包的相关文献与论着的研究,从当前治安承包运行的实际出发,运用文献调研、实际调研、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综合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治安承包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治安承包在我国的实际运行及推广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5-03-18)
何文斌[6](2015)在《村民签合同承包全村“治安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9月初,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下陈街道挡角村村民陶东玉、冯真真与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台州经济开发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签署了一份承包合同,包下了挡角村“治安管理”相关的日常工作,成为该村治安协管员。居民与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签订叁方合同,(本文来源于《人民公安报》期刊2015-02-25)
何栩[7](2014)在《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治安承包制度研究——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治安保障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治安承包制度在我国发展已有十余年,具体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发展模式。在当代城镇化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将这项制度更好地适应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更好地规范化引导治安承包制度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项亟需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本文通过一系列实证调研与研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具体分析了治安承包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该发挥的治安保障作用以及最优的发展方式,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4年12期)
李雅囡[8](2014)在《治安承包的正当性论证与规范化进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治安承包作为一种有益的制度尝试,从理论、社会、法律叁个层面来看存在其正当性之空间,为行政法理论基础所兼容。治安承包制度可依托于行政委托,治安承包协议本质为行政合同。面对诸多法律困境,应从法律和实践两个层面规范治安承包行为,明晰承包范围、规范招标合同、明确公安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如何完善治安承包的制度化路径是目前公共治安承包摆脱尴尬处境,迈向法治化的关键所在。(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朱立荣,程翔宇[9](2013)在《新时期治安承包的责任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人、财、物大流动,社会控制难度加大,导致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犯罪率居高不下,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秩序,而政府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不能从根本上对社会治安进行有效的治理和控制,这时,有偿治安承包便应运而生,对于解决当前我国治安的难题,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绝对是一项有价值的新举措。但治安承包在近几年的推广中也存在着大量问题,特别是责任方面的问题,通过从治安承包责任的角度对治安承包进行研究,对于完善治安承包的各项制度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辽宁警专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宗婷婷[10](2013)在《治安承包的“是与非”》一文中研究指出"治安承包"是一种新型的治安治理模式,是社会公众参与治安管理的重要表现。由于"治安承包"需要一系列运作条件,而中国恰恰缺乏这些基础与条件,并且有学者认为这种治安外包的做法有"公法向私法逃遁"之嫌,因此其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引发了行政法学界、社会公众的激烈讨论。(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3年17期)
治安承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地域上南北之间、东西之间人口流动的规模和频率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强。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革给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治安承包,通过公权主体或者自治组织,和私权主体之间订立行政契约或商业合同,逐步将治安防范和管理的部分事务承包给第叁方,作为一种新举措在治安工作中应运而生。本文基于对于中国有关治安承包和国外警务社会化、市场化等相关文献与论着的研究,从温州市治安承包运行的实际出发,运用文献研究、综合分析、归纳演绎、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对治安承包在中国的发展、实践、存在问题和完善途径进行深入分析,希望可以为其推广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指出了治安承包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阐述了治安承包的概念和理论基础,分析了治安承包的主要特征。从警力不足的现状、治安管理的效率、社会管理创新等叁方面分析了温州市施行治安承包的必要性。重点从发包主体的回避、合同内容的确定、承包资金的落实、签订合同的程序、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介绍了温州市的主要做法。指出温州市存在村情排斥竞争、权力滥用、责任推脱、巡防人员年龄和性别结构失衡、巡防人员的损害救济等问题。并试图通过严格筛选、甄别承包人的资质、厘清治安承包内容的界限、规范承包方获得的程序、建立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行政和司法救济渠道等环节,探求其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如何发展的路径方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治安承包论文参考文献
[1].曾玥.我国治安承包的反思及法制化构建[D].华南理工大学.2019
[2].董铜章.温州市社会治安承包问题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7
[3].金晓伟.法治视野下的“治安承包”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
[4].魏莲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视域下个体治安承包的正当性及法律规制[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
[5].朱威威.我国治安承包的反思和发展路径[D].西南政法大学.2015
[6].何文斌.村民签合同承包全村“治安管理”[N].人民公安报.2015
[7].何栩.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治安承包制度研究——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治安保障为切入点[J].法制与社会.2014
[8].李雅囡.治安承包的正当性论证与规范化进阶[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
[9].朱立荣,程翔宇.新时期治安承包的责任问题[J].辽宁警专学报.2013
[10].宗婷婷.治安承包的“是与非”[J].学理论.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