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的若干问题探讨

关于现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的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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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混凝土结构工程除按规范、规程施工外,正确评定混凝土强度直接关系到混凝土子分部工程的合格与否。由于对标准、规范的理解不同或不够全面,对同一个单位工程的现浇混凝土强度选用不同的评定方法、评定对象,将得到截然不同的检验评定结果,也很容易造成误判,直接影响到评价对象的验收结果。针对目前工程实践中现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较普遍存在的问题。文章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就如何正确进行现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根据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

关键词: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验收;合格性

混凝土结构是现代建筑工程最主要的结构形式,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大跨度建筑、多层工业厂房及大型特种结构的发展,在混凝土结构中现浇结构的比重日益增大。混凝土的质量是影响混凝土结构可靠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要保证混凝土结构的可靠性,必须有效地进行混凝土的生产控制和合格性控制,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混凝土强度的控制。从工程质量验收的角度,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工程及整个单位工程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是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主要组成部分。

因此,正确评定混凝土强度是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的核心内容之一。影响混凝土质量的因素很多,除水泥、砂、石、外加刘、外掺料等原村料差异的因素外,现浇混凝土施工现场条件的千变万化和施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又使混凝土质量更加难以控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或规范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既是加强混凝土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手段,也是保证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准确、科学的前提。但是在实际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较普遍的如:棍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及养护不规范,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选用不当,混凝土强度合格性判断验收批确定不合理等。其结果是导致对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验收的不准确、不科学、甚至误判,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浪费。

一、关于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混凝土试样应在棍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而不是在搅拌地点(预拌混凝土既在预拌混凝土厂内取样,也在浇筑现场取样),取样的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l、每100盘,但不超过lXb1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少于一组。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少于一组。3、现浇楼层,每层取样不得少于一组。这里强调了以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作为一个母体,不是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能作为一个母体来取样。同时取样频率既与搅拌盘数和混凝土总量有关,也与工作班划分有关,当一个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00盘时,其取样次数尚应增加。

二、这是用于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试样,取样数量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尚应考虑所选用评定方法要求的组数。当有必要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时,其所需的试件组数另行考虑。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是取样的根本,是根据试样准确推断总体混凝土质量水平的必要条件。实际工程中的取样往往不是“随机”而是“随意”,凑组数应付验收,个别甚至有另开“小灶”的现象。这种情况必须杜绝,否则,试样不能代表总体混凝土质量,也就失去了检验评定的实质意义。更严重的是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留下质量隐患,危害结构安全。

用于检验评定棍凝土强度的试样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CBJ81-85)规定的标准成型方法成型和标准条件(20士3℃、相对湿度大于如%)下养护,在28天龄期测定其抗压强度。目前,相当数量(甚至是大多数)施工单位没有标准养护室,不具备标养条件,而是同条件自然养护。同条件自然养护与标养试件的抗压强度值是有很大差异的,按现行标准规定是不能用作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一般情况下,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应比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抗压强度小,用它来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对生产单位多数不利。

但根据我国施工单位现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将达不到标准养护条件。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直接作为混凝土强度评定依据,对结构可靠性来说一般不会降低,因此,目前条件下也只好如此。但当自然条件与标准条件差别较大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使试块处于接近标准条件的环境下养护。用于检验结构或构件施工阶段混凝土强度,为其拆模、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的提供依据时,其试件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应与施工中采用的成型方法和养护条件相同,养护到要求龄期后,检验其强度以确定是否达到后续工艺继续施工要求的强度。此试件与前述用于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判断混凝土强度合格性的试件不可混为一谈,应严格区别。

三、关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及选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107-87)中给出了两类三种评定方法。一类是统计方法,另一类是非统计方法。统计方法中又有方差已知和方差未知两种。采用何种评定方法,应结合具体工程规模、施工特点等合理确定。最好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混凝土检验评定所选用的方法,并据此安排施工中留置符合要求数量的试块组数、三种评定方法的具体内容及其适应范围归纳于下表,以便于比较选用。

四、关于验收批的划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最终目的是对其进行合格性判断,进而决定混凝土分项工程能否验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5Bm以-92)的规定,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验收。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尚应按单位工程的验收项目划分验收批,每个验收项目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确定。亦即现浇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验收批的划分,还应符合GBJ300-88建筑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划分规定。分项工程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本单元,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鉴定单位工程的质量,每一个分项工程均应独立参加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因此,现浇混凝土强度验收批的划分必需与CBJ300-88所规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相一致。多层及高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必须按楼层(段)划分分项工程,单层房屋工程中的主体分部工程应按变形缝划分分项工程,其它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段)划分。现浇混凝土强度验收批确定应与此分项工程划分一致。

五、结论

通过以上对现浇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的分析和讨论可知,判定一个“检验批”的现浇混凝土强度为合格需要考虑:①一个“检验批”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评定均合格;②“检验批”的划分应事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出规定;③评定方法也必须选用正确。以上三个方面是正确评价现浇混凝土强度的前提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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