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帆
浙江省义乌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浙江义乌322000
摘要:随着2017年颁布新的会计准则后,我国的财务信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得到了保障,资产的转移与交易也变得合法、安全,让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以更好地看清形势,保障了企业投资的低风险。在本文中着重介绍了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主要变化以及在新的变化中出现的相关的问题。通过对新、旧的会计准则的对比,让读者可以更好的理解新财务报表中的标准,让企业的金融投资风险降低。
关键词:财务报表;变化;相关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对控制的含义的变更
通过对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内容进行对比后可以发现,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母公司的含义的覆盖范围得到了增加,增加的具体内容为企业可以直接进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与进行投资的企业中的非主体的部分。在与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对比分析后可以得出,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母公司定义的范围在向外扩张。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不仅对母公司的定义进行了扩大,也增加了子公司的含义的范围。在进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对比下,可以直接的发现,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子公司的含义从企业变为了主体,不仅仅包括了原先的企业,也将与企业相关的主体进行了定义。
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范的内容修订和调整的范围
2.1修订了“控制”的概念及其判断原则
新准则借鉴IFRS10的做法,指出“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同时,继续保留了“以控制为基础来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规定,但扩大了原来对“控制”进行判断的标准和行使控制行为的方式,详细列举了判断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的相关事实和情况,从投资方享有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权利、实质性权利、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表决权、具有以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实际能力、行使决策权的身份、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整体等方面规定了判断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的原则,并就各种情况下如何应用控制原则提供了详细的指引。
2.2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范围的调整
财务报表准则的基础就是确定财务报表准则的控制范围,就是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管辖范围的确定。对比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可以发现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管辖范围进行了变更,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也已经进行了变更。大体上,在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将母公司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将独立主体加入到了母公司的限定范围之内。与此同时,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也讲述了母公司主体性质问题和在合并报表时的流程。由于母公司往往要进行投资,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指出,要将和母公司有被投资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子公司纳入新的财务报表的合并中。其余无直接关系的子公司并不在合并的范围内,投资的部分也要进行损益的计算与记录。当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没有投资的关系时,就不需要将子公司纳入到财务合并报表中。在母公司开始进行投资时将被投资的子公司进行记录,并不用合并其余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2.3规范控制内容的具体行为方式
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能力得到了增强。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了,要对被投资公司与投资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调查,被投资方是否给予投资方可变汇报;被投资方的运营是否有投资方干预;投资方是否直接参与被投资方的决策等。
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投资方在被投资方的运营中可以直接进行决策。在被投资公司的运营时,投资公司可以直接的进行决策,干预被投资公司的项目与运行。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着重强调了投资方应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利。
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投资方在使用自身的权力时可以直接对被投资方正在运营的项目进行干预。当投资方可以使用自身的权利可以对被投资方的活动进行干预时,就说明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利。
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进行了被投资方表决权的设定。在投资方对被投资方进行投资后,如果投资方拥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决策权,就认为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利,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假定了当投资方的决策权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仍然拥有被投资方权利的条件。在众多的投资方中拥有最大的表决权,就视为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利;投资方的表决权的形式多样,如被投资公司的债券以及被投资公司的股票等;投资方的权利也可以在与被投资方签订合同后获得。
三、财务报表合并程序的增加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本质的概念一致,但对于细节进行了调整。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母公司在投资后就要对集团的各个机构与部分当作其主体的本身,在进行同一母公司的规划后也要对财务的会计进行统一。再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与制度结合的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统一的会计政策的管理,让相关的流程与计量得到统一,可以更加准确的反映出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与运营的情况。
四、调整合并财务报表内容
4.1资产负债表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范了交叉持股的内容,当两个子公司间相互持股,对其之间的处理方式参照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方法进行。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对不属于调整事项的内容进行了删除,在母公司和对子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份额的比例就决定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在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进行了新的规定,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股票与债券进行抵消时,也要对其的未来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未来价值会降低也要进行相应的扣除。
4.2利润表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对子公司少数股东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调整,当公司亏损时,持股数少的股东的损失可以被其手中的股份进行抵消。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也对公司的资产相互买卖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与规定。
4.3现金流量表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与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对现金流量表的态度一致,对其中的细节进行了调整,在母公司获得当期的利益时,要对利润及偿付利息进行抵消。对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也可以通过相互的买卖进行置换。
五、贯彻实施新准则的建议
5.1调整抵销分录
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进行了对合并、抵销和调整的内容的高度概括,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基本程序中都得到了大量的体现,也对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一些方法进行了沿袭,对其中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进行了新的规定,也在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对这些业务进行了规范。但这些规范影响了多种项目的报表,在某一个项目中又会涉及到大量的报表,而相关的条款中又充斥着交叉重叠的部分,这让使用对其的理解与掌控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对于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将眼光放在调整和抵销的方向,以调整和抵销为主,然后将这些项目进行分门别类,以调整和抵销为主线后进行细化,将有关的内容分门别类
5.2母公司对子公司与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关系
当母公司与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着持有对方长期股权的特殊关系时,可以对相互之间的股权与债务进行抵消,并且也要对其中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抵消。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销售商品、相互的人员派遣要进行仔细的登记,对其相互抵消进行分别的记录,也要抵消其产生现金流量。
六、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已经到来。我国的资本的变化逐渐贴近于国际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就应运而生。为了让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可以与时代同步,就应该在准则出现时进行附录的编制,也要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不应该让新的准则发布后对多种准则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赖光林.新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上的主要变化及其对企业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9(05)
[2]杨春.新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对比[J].商场现代化,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