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立法论文-陈高朋,缪佳

奖励立法论文-陈高朋,缪佳

导读:本文包含了奖励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体育表彰,体育奖励,体育荣誉,荣誉制度

奖励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陈高朋,缪佳[1](2019)在《近30年国内体育表彰和奖励研究述评——基于国家荣誉制度立法背景》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国家荣誉制度立法的背景,对近30年我国体育表彰和奖励的基础性研究、问题与路径优化等研究成果进行述评。结果显示:在研究视角上,物质奖励研究多,荣誉表彰研究少,竞技体育研究多,其他领域研究少;在研究方法上,制度性研究多,实证性分析少,纵向梳理多,横向比较少。建议进一步探讨"体育奖励"与"体育荣誉"、"体育奖励制度"与"体育荣誉制度"、"政府供给"与"主体需求"的本质内涵及逻辑关系。(本文来源于《上海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周明[2](2017)在《我省立法提高对科技人员奖励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2月4日从省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省将力促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标准。特别是对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将提高科技人员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比例。根据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本文来源于《陕西科技报》期刊2017-02-07)

周明[3](2017)在《陕西立法提高对科技人员奖励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周明)2月4日从省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省将力促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标准。特别是对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将提高科技人员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比例。根据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促进(本文来源于《陕西日报》期刊2017-02-05)

贾冬[4](2016)在《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一片蓝天》一文中研究指出8月中旬,《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南京市见义勇为事业从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条例明确了见义勇为行为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待遇,将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匡扶社会正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南京市(本文来源于《人民代表报》期刊2016-09-08)

肖姗,吴兴[5](2016)在《南京立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何让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没有后顾之忧?南京正在立法层面做出探索。近日,《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从牺牲、致残的抚恤救助到就医、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都提出了(本文来源于《南京日报》期刊2016-07-18)

肖姗[6](2016)在《因见义勇为误工医疗期间福利待遇不变》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肖姗) 如何才能让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昨天,《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根据《条例(草案)》,见义勇为人员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因见义勇为误工、医(本文来源于《南京日报》期刊2016-06-29)

姜伟国[7](2016)在《关于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统一立法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统一立法已经提上我国立法议程。就见义勇为行政奖励而言,统一立法必须突出其法律地位,明确政府在见义勇为行政奖励中的职责,统一奖励的具体内容,规范奖励的程序,完善奖励的救济措施,从而切实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为见义勇为行政奖励提供国家层面上的法律依据。(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16年02期)

周其俊[8](2015)在《上海启动殡葬设施发展规划》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上海首次启动殡葬设施发展规划,根据目前的设想,将对未来25年的公墓用地进行全盘规划。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昨天向透露,清明节后将逐步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争取今年年底前将2040年前上海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制订完毕。(本文来源于《文汇报》期刊2015-04-06)

刘福元[9](2015)在《试论公务员奖励规范的立法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当代行政法治环境下行政机关约束和控制所属公务员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内部行政法的关键问题之一。在公务员行为规范体系中,奖励规范的功能主要表现为,其作为行为规范的激励性环节,能够通过奖励引导公务员实施正确行为并提高工作绩效。在奖励规范的实施过程中,奖励的内容越符合公务员的需要、奖励的幅度越大,越能激励其从事行为规范所倡导的行为。奖励的方式主要包括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待遇奖励,叁者能够从不同角度对公务员施以激励;而奖励方式的多元化、奖励程序的严格化以及激励作用的进一步强化,应当在引导公务员遵守行为规范、从事良好行为的过程中发挥更加显着的功效。(本文来源于《西部学刊》期刊2015年02期)

邝少明[10](2014)在《法律视野下的见义勇为——基于立法进行补偿和奖励的角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见义勇为本是一个道德术语。当下,见死不救、见义不为的现象愈演愈烈,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数见不鲜,见义勇为有由道德调整转入法律调整的迫切必要。但相关地方法规的混乱不仅使见义勇为者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也导致了实践中几近无序的局面。只有摆脱道德的视野,以立法的方式对见义勇为进行国家补偿和奖励,才有可能扭转目前的局面。(本文来源于《广东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6期)

奖励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2月4日从省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我省将力促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标准。特别是对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将提高科技人员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比例。根据会议通过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奖励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陈高朋,缪佳.近30年国内体育表彰和奖励研究述评——基于国家荣誉制度立法背景[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9

[2].周明.我省立法提高对科技人员奖励标准[N].陕西科技报.2017

[3].周明.陕西立法提高对科技人员奖励标准[N].陕西日报.2017

[4].贾冬.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一片蓝天[N].人民代表报.2016

[5].肖姗,吴兴.南京立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N].南京日报.2016

[6].肖姗.因见义勇为误工医疗期间福利待遇不变[N].南京日报.2016

[7].姜伟国.关于见义勇为行政奖励统一立法的思考[J].行政与法.2016

[8].周其俊.上海启动殡葬设施发展规划[N].文汇报.2015

[9].刘福元.试论公务员奖励规范的立法与完善[J].西部学刊.2015

[10].邝少明.法律视野下的见义勇为——基于立法进行补偿和奖励的角度[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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