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伤害事故论文-张源钊

实习伤害事故论文-张源钊

导读:本文包含了实习伤害事故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职业学校,顶岗实习,人身伤害,法律问题

实习伤害事故论文文献综述

张源钊[1](2019)在《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校企合作已经成为了职业院校教育技能培养的基本模式和主要方法,顶岗实习成为了职业院校学生必须经过的学习阶段,对人才的培养起到重要的作用。而现实中顶岗学习学生面对的问题相当复杂,一旦出现人身伤害,就会导致维权困难,从而对学生今后的学习生活造成困难,因此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事件就显得尤为关键。本文通过对职业院校顶岗实习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的阐述,引申出顶岗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和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了应对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法律问题的相关对策和建议。(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9年17期)

孙瑞,张懿涵[2](2019)在《实习大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权利救济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学生实习期间伤害事故频发,然目前我国对实习大学生劳动者身份认定尚存争议,司法实践中救济方式混乱。现有的法律保障各自存在问题:实习管理制度缺失,各地工伤赔偿的适用不一,寻求侵权责任赔偿存在局限,违约责任赔偿前提不足,致使实习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应对法律加以及时补充和适度改变,构建长效与实效的救济机制。制定大学生实习专项法规,调整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推行举证责任倒置,完善违约责任,以发挥法的生命力,保障实习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救济。(本文来源于《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季斌[3](2017)在《中职顶岗实习生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及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摇篮,中职学生在校参加两年的专业学习,为将来的顶岗实习奠定理论基础,学期最后一年,高年级中职生按不同专业被分配到相关的实习单位参加顶岗实习,以技术、管理等不同身份在特定的工作岗位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注重实践操作而非抽象理论,这是中职教育的特殊之处,顶岗实习教学作为中职学生实操训练的主要手段也是中职教育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中职院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尚未毕业,从学籍管理的角度来看,其身份仍是学生;从单位管理的角度而言,对于实习生的管理基本与其内部普通员工的管理无异,学生以类劳动者的身份完成实习训练,在实习期间需要接受单位的调度安排、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其考勤、报酬、奖惩与实习单位的普通工人并无明显区别,因而从这一角度来看,顶岗实习生的身份又类似劳动者。故中职顶岗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需要接受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其身份具有双重性及特殊性。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实习生的劳动者身份,在现实操作中,实习学生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如因工受伤无法认定工伤、同工不同酬、学校对顶岗实习期间过度承担责任等问题屡见不鲜。实习期间发生实习伤害事故的性质难以认定、责任划分不明实习生的权利难以保障。为了更好地保护中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法律权益;明确划分学校及实习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保护实习各方主体的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平衡中职学校和实习生在实习伤害事故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健康有序地开展顶岗实习活动;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充分保障中职顶岗实习生的法律权益。中职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方式急需明确;中职顶岗实习生的法律权益急需保障;良好的中职学生顶岗实习权益保护机制急需完善,本文即对以上问题进行探究。本文将从八个部分对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及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研究。绪论部分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以及本研究方法。第一部分主要对本文将涉及的基本概念作出界定;第二部分讲明中职顶岗实习生事故责任认定与学生法律权益保障之间的关系;第叁部分总结境外对中职顶岗实习事故责任认定及权益保障问题的相关做法与经验;第四部分归纳当前我国中职院校顶岗实习事故责任认定的现状及问题;第五部分论述当前法律体制下中职顶岗实习生权益保障缺乏的原因;第六部分从七个层面总结中职顶岗实习生法律权益保障的对策;第八部分承接全文得出结论。(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期刊2017-12-01)

郝金镇[4](2016)在《在顶岗实习中高职院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生伤害事故已日益成为困扰学校教学、管理以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高职院校学生在校外顶岗实习,与在校内学习相比,受到意外伤害的概率会增大。高职院校要提高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并要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1在顶岗实习中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1.1严重性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设置的专业往往是市场需求多的专业,大多数涉及如建筑、机械、交通等领域。这些领域的顶岗实习经常会与大型机械、车辆、施工现(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畜牧兽医》期刊2016年18期)

王明富[5](2016)在《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种人身伤害事故日渐增多,但因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可循,处理难度较大。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的处理涉及学生的身份定性以及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归责原则等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在分析基础上,认为已被用人单位选录的学生在就业单位顶岗实习期间人身受到伤害的,应按工伤处理;由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可按违约或侵权处理。进而提出完善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制度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当代职业教育》期刊2016年09期)

王明富[6](2016)在《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顶岗实习是一种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各种人身伤害事故日渐增多。然,因无相关法律法规可循,处理难度较大。顶岗实习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处理涉及学生的身份定性,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归责原则等问题。本文经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得出已被用人单位选录的学生到就业单位顶岗实习人身受到伤害的,按工伤处理;由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按违约或侵权处理的结论,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4期)

赵继彬,石伟[7](2016)在《大学生实习期间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与风险防范措施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学生实习对于培养社会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几年来,大学生实习期间伤害事故增多,既导致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影响了校企合作,同时也给高校办学带来了不小的法律风险。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理清各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各方责任,并提出防范措施,化解法律风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0期)

韩松[8](2016)在《关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的分析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高职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重要途径。随着顶岗实习在各高职院校的推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发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本文通过对调查问卷得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救济措施供立法者及相关部门参考。(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6年17期)

邹欢艳[9](2016)在《高职学生实习伤害事故国家赔偿的理论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立高职院校,根据国家意志开展教育与管理活动,在推行校企合作项目组织学生实习过程中,很难避免发生学生实习伤害事故。目前我国高职学生实习伤害事故权利救济面临各种困境,基于对国家赔偿理论的分析,借鉴国外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国家赔偿处理经验,在"公共负担平等"思想及保护特殊群体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叁元保障体系,即国家先行赔偿介入、社会化分担机制和校企共担,运用叁层级赔偿顺序,全方位依法保障高职学生合法权利和实习活动的正常进行。(本文来源于《职业技术教育》期刊2016年10期)

韩松[10](2016)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的分析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高职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教学模式的重要途径。随着顶岗实习在各高职院校的推行,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发生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学生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该如何进行救济处理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使伤害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维护。文中通过对调查问卷得来的数据进行分析、归纳、总结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救济措施,以供相关部门参考。(本文来源于《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期刊2016年01期)

实习伤害事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大学生实习期间伤害事故频发,然目前我国对实习大学生劳动者身份认定尚存争议,司法实践中救济方式混乱。现有的法律保障各自存在问题:实习管理制度缺失,各地工伤赔偿的适用不一,寻求侵权责任赔偿存在局限,违约责任赔偿前提不足,致使实习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应对法律加以及时补充和适度改变,构建长效与实效的救济机制。制定大学生实习专项法规,调整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推行举证责任倒置,完善违约责任,以发挥法的生命力,保障实习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救济。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实习伤害事故论文参考文献

[1].张源钊.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

[2].孙瑞,张懿涵.实习大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权利救济研究[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季斌.中职顶岗实习生实习伤害事故责任认定及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云南大学.2017

[4].郝金镇.在顶岗实习中高职院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分析[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6

[5].王明富.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J].当代职业教育.2016

[6].王明富.顶岗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6

[7].赵继彬,石伟.大学生实习期间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与风险防范措施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6

[8].韩松.关于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的分析研究[J].才智.2016

[9].邹欢艳.高职学生实习伤害事故国家赔偿的理论设计[J].职业技术教育.2016

[10].韩松.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伤害事故的分析及对策[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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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伤害事故论文-张源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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