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监督管理

浅谈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监督管理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摘要:目前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认真执行省、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工地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但仍有部分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关键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对策

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各类市场也随着开放性程度的提高而飞速发展,建筑市场也是其中一员。但是,建筑市场在发展中也面临着建筑企业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等问题。如何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稳定可控成为了政府行政监督管理的一大问题。

一、工程建设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工程建设中的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必须要满足,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等的条件。在此要求下衍生出三种工程管理模式:1、工程建设分阶段招标管理模式;2、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模式;3、设计-招标-建造管理模式。其中,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模式为目前建筑市场上采取较多的模式。它是指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总承包企业代替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总承包企业可以将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监理单位是由业主委托,依据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相关的建设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因监理单位受雇于建设单位,所以其在实际工程管理上受到一定制约,无法全面发挥监理作用,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无法得以保证。因此,政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市场、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建设现状

从2019年第一、二季度大检查及近期监督检查情况总结来看,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认真执行省、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工地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问题;但仍有部分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1、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管理人员到岗率低,管理水平不高,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缺失或流于形式、一线作业工人流动性大、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体验培训缺失;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体系等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组织消防演练。

2、工程质量方面。原材料进场不按规定报审(报验)及进行见证检验,尤其是实心砖、蒸压加气块、各类管材等;现浇混凝土构件观感质量差,砼同条件试块不按规定留置于现场相应工程部位附近,砼标养试件养护条件不达标;钢筋绑扎质量差,构造柱钢筋未按规定预留,梁板钢筋垫块数量不足导致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砖块质量与砌体施工质量差,灰缝不饱满,存在通缝、瞎缝,墙柱交界处未按规定预留拉结筋;厨房、卫生间反坎二次浇筑质量差,结构实体蓄水试验时间未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门窗嵌缝施工质量差,特别是外窗临水面部分。房屋质量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随着人们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由商品房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频发,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安定。

3、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他管理工作。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地围蔽残旧破损未及时更换、临时办公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工人实名制管理与工人工资分账制工作落实不到位。以上问题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屡见不鲜,要改变此问题形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必须再辟蹊径,另出奇谋,扭转被动局面。

三、存在问题分析

1、从业人员素质与现阶段市场需求的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市场逐渐由粗放转变为精细,从“短平快”模式转变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模式。但在转变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民工大军也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力的现象。目前,长期奋战在一线施工的农民工普遍年龄偏大、为求生计,奔波辗转于全国各地的施工工地,缺乏学习新工艺、新技术的时间与渠道,凭着过往的工作思维和施工经验是难以满足精细化、规范化市场的需求;二是部分中小型及地区性的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思维守旧、不求转变,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工作不重视,只顾眼前蝇头小利,忽视学习优秀管理经验,措施转型优化契机。

2、旧式工程管理模式与新时代管理要求的矛盾。如今工程管理大多采用总承包管理模式,由监理单位进行管理约束。但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往往会无视监理企业管理,纵容施工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使监理单位在履职尽责方面受到业主方的掣肘。正由于建设和施工方的“同仇敌忾”,导致监理单位出现消极怠工,走马观花,检查流于形式的情况,以致监理方的实际管理作用大打折扣。

3、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与监督管理要求的矛盾。政府投资(财政支付类)的工程项目,包括省市重点工程、老旧社区外立面整饰、中小学维护维修及拆除重建工程,因工程面广、工作量大、工期紧的情况,时常会出现边报建报监,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非常不利于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管理。事中事后的管理控制,很容易忽视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资料收集,建筑材料及各检验批次的见证送检,导致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四、监督管理职能与作用

1、监督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监督。一是抽查受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及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二是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质量和安全方面违法行为依照委托权限依法进行处罚。

2、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现场施工的质量安全抽查;二是工程质量安全台账资料抽查与审批,包括绿色施工加分审批、诚信评分、安全评价、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与拆卸告知,使用登机牌申请,基地基础分部、主体工程分部、节能工程分部验收核查登记等。

五、监督管理瓶颈

监督机构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管理的第一抓手,所有行政命令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都需要由它来督促落实。监督机构不仅仅需要完成自身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职能职责,亦需要为各上级部门落实对工地工作要求的输出口,因此,如何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消化外部压力,抓大放小,专注于主业,成为了监督机构目前工作的关键。

六、未来工作构想

现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供给侧改革与市场优化转性的阵痛期,监督机构应进一步起到承上启下,服务引导作用。

1、全力扭转以监代管,疲于奔命的局面。摒弃保姆式监管,正确处理监督抽查与监理日常检查之间的关系,将压力延伸至监理单位,督促监理单位履职尽责,要求相关单位针对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并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相关责任单位上。

2、健全数据统计机制,有利于管理层把控全局。善用现有资源,建立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由一线监督员提供基础数据,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一是能反映具体工程项目当前状况,又能瞬时地针对全局或局部性的专题内容作查询和统计,自动整合输出统计报表;二是展现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的全过程,及时掌握安全监督范围内重点监控的情况;三是极大程度地增强了领导层对项目情况的把控能力,将各自管理的项目进行汇总,形成全局报表,使领导能从全局出发,掌握总体项目管理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方向的确定打下数据基础。

3、妥善处理外部压力,专心于质量安全监管。合理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整合资源,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梳理需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事项,如:职业病防治、工地登革热蚊媒防治、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等,由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监督人员根据负责人员的工作要求完成相关事项,减少因配合其他部门对本职监督工作的影响,做到专注主业。

4、建立高素质监督队伍,为高强度监管工作续航。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法律化管理的重要保证。要想依法监督,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各责任主体行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就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必须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法规通的监督队伍充当先锋。但目前由于我们的质量监督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专业配备不合理,尤其是区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不高,在工程监督过程中,对一些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使得我们监督机构的权威性有所削弱。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必须提高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打造高水平监督管理队伍。

综上所述,在国家提升优化市场质量,深化市场改革的形势之下,监督机构必须找准定位,为建筑市场的提升转型做好相应的指导与服务,要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努力,认真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就能形成一个规范、高效的建筑市场,促使我们的工程质量水平跃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焦孝民,魏西明.如何进行工程的质量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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