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业产权论文-刘璨

集体林业产权论文-刘璨

导读:本文包含了集体林业产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要素配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集体林业产权论文文献综述

刘璨[1](2018)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及相关林业政策对农户林业生产要素配置及其收入影响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公布的2018年资助项目结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南京林业大学联合申报的"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及相关林业政策对农户林业生产要素配置及其收入影响研究——基于多层次长期大样本动态路径"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资助直接经费为49万元,经研中心刘璨研究员(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期刊2018年09期)

杨扬,李桦,薛彩霞[2](2018)在《林地产权安全对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影响研究——来自南方集体林区浙江、江西省林农的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林业管护是提高集体林生产力和蓄积量的关键。本文利用南方集体林区浙江、江西两省766份农户调研数据,分别运用负二项模型和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产权安全对农户林业管护次数、管护强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事实产权安全对农户林业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的激励作用并不明显,而感知产权安全则可以显着提高农户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交互作用分析发现,事实产权安全程度的提高明显强化了感知产权安全对农户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的正向激励,且与没有林权证和部分林地有林权证的农户相比,对于所有林地都有林权证的农户,其较高的感知产权安全会显着提高林业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因此,为调动林区农户林业管护积极性,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完善确权颁证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关注农户产权安全主观评价,着力提高林地产权安全性。(本文来源于《农业技术经济》期刊2018年07期)

杨扬,李桦,薛彩霞,黄蕊[3](2018)在《林业产权、市场环境对农户不同生产环节林业投入的影响——来自集体林改试点省福建林农的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福建429份农户调研数据,运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林业产权、市场环境对农户不同生产环节林业投入的影响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抚育环节投入大于种植环节;(2)林权主体改革通过稳定产权对农户种植和抚育环节投入有一定促进作用,且造林补贴和林业贷款分别对种植投入和抚育投入具有促进作用,但采伐指标申请难易程度对两环节投入的影响均不显着;(3)市场环境中,农户造林意识的增强以及种植环节对劳动力的刚性需求,导致林业雇工价格越高,种植投入越多,林地租赁价格的提高则抑制了农户抚育投入的增加,而木材市场价格对两环节投入影响也均不显着。因此,为调动农户投入积极性,应进一步落实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推广森林抚育补贴,加大林业贷款支持力度,培育健康活跃的林业市场环境。(本文来源于《资源科学》期刊2018年02期)

刘浩[4](2016)在《“1978年以来集体林产权及相关林业政策对森林资源与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基于长期大样本动态效率视角”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文中研究指出由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刘璨研究员组织申报的"1978年以来集体林产权及相关林业政策对森林资源与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基于长期大样本动态效率视角"项目成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项目组由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密切合作。核心成员有李周、李金华、刘浩、朱文清、杨均华、邓吉龙,是一支专业素养高、年轻有活力的科研创新团队。该项目从大样本和效率、动态的视角着手,构(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期刊2016年09期)

姚铁军[5](2016)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经营林业影响的调查》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开始逐渐兴起。开展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不仅需要兼顾农户的实际利益,还需要提高我国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与发展质量,进而使改革达到良好的综合效益。基于此,对集体林产权制度的改革内容进行分析,同时调查研究改革对农户经营林业的影响,以期更好地保障农户的根本利益。(本文来源于《河南农业》期刊2016年11期)

刘璨[6](2016)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相关政策问题研究”项目荣获第六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一文中研究指出为表彰和奖励在林业科技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全面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根据《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国林学会组织开展了第六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经形式审查、专家初评、专业组评审、梁(本文来源于《林业经济》期刊2016年02期)

杜守雨[7](2015)在《推动林业资源资本化 推进林业产权货币化 加快建成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杜守雨)近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主持召开全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创建工作。王君正强调,要以大林业发展、大生态建设的格局科学规划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林业发展综合效益。(本文来源于《襄阳日报》期刊2015-05-25)

李晓洁,张海燕[8](2012)在《北营房镇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简述了北营房集镇林业产权改革的意义,范围和目标;介绍了林业改制的方法、步骤和经验,为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制,单位提供参考,供学。(本文来源于《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期刊2012年24期)

胡柳杨,李火元[9](2012)在《深化中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路径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集体林业在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产权,搞活经营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现有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集体林业产权改革力度,探索新的模式和举措。(本文来源于《改革与开放》期刊2012年24期)

马晓伟[10](2011)在《新形势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探讨——以集体林明晰产权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阐述了集体林明晰产权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服务的影响,阐明了集体林明晰产权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化面临的挑战和发展机遇,以及就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建议。(本文来源于《吉林农业》期刊2011年07期)

集体林业产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林业管护是提高集体林生产力和蓄积量的关键。本文利用南方集体林区浙江、江西两省766份农户调研数据,分别运用负二项模型和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产权安全对农户林业管护次数、管护强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事实产权安全对农户林业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的激励作用并不明显,而感知产权安全则可以显着提高农户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交互作用分析发现,事实产权安全程度的提高明显强化了感知产权安全对农户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的正向激励,且与没有林权证和部分林地有林权证的农户相比,对于所有林地都有林权证的农户,其较高的感知产权安全会显着提高林业管护次数和管护强度。因此,为调动林区农户林业管护积极性,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完善确权颁证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关注农户产权安全主观评价,着力提高林地产权安全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集体林业产权论文参考文献

[1].刘璨.“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及相关林业政策对农户林业生产要素配置及其收入影响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J].林业经济.2018

[2].杨扬,李桦,薛彩霞.林地产权安全对农户林业管护行为的影响研究——来自南方集体林区浙江、江西省林农的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8

[3].杨扬,李桦,薛彩霞,黄蕊.林业产权、市场环境对农户不同生产环节林业投入的影响——来自集体林改试点省福建林农的调查[J].资源科学.2018

[4].刘浩.“1978年以来集体林产权及相关林业政策对森林资源与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基于长期大样本动态效率视角”项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J].林业经济.2016

[5].姚铁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经营林业影响的调查[J].河南农业.2016

[6].刘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相关政策问题研究”项目荣获第六届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J].林业经济.2016

[7].杜守雨.推动林业资源资本化推进林业产权货币化加快建成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N].襄阳日报.2015

[8].李晓洁,张海燕.北营房镇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综述[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2

[9].胡柳杨,李火元.深化中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路径探析[J].改革与开放.2012

[10].马晓伟.新形势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探讨——以集体林明晰产权为例[J].吉林农业.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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