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事实确认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开宣判,犯罪集团,强制平仓,提起公诉,认定被害人,诈骗罪,补充侦查,电子证据,审查起诉,被害人陈述
事实确认论文文献综述
葛明亮,姜依菲[1](2019)在《网络荐股骗了600多万》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葛明亮 姜依菲)经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崇川区法院对一起网络荐股诈骗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小英(化名)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余十余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缓刑不等刑罚。2016年,李小英在广东省英(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27)
苏晓阳[2](2016)在《论工伤认定案件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要件,但未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效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案件中的认定不管是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案例主要围绕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主体,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认定书对法院裁判的效力叁方面来阐述工伤认定案件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本文的第一部分是案例陈述;主要是对案例进行具体的介绍,然后归纳本案的叁个争议焦点。本文的第二部分是案例评析;在该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仅具有部分劳动关系确认权,事实劳动关系的最终确认权在法院;其次结合本案具体案情,通过分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得出本案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最后通过阐明工伤认定书不能成为法院判决成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定案依据,得出本案法院对于案件裁判的正确性。本文的第叁部分是对案例的思考与建议;该部分中,本文结合案例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引入事实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程度标准;提出将劳动关系确认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合并;明确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民事证据的处理模式。(本文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期刊2016-05-27)
苏玉,张立鹏[3](2015)在《确认劳动关系应以用工事实为标准——贾某诉奥美公司劳动争议案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由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不但在数量上位居前列,而且直接对劳动者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一旦处理不善,将引起当事人的不满,甚至引发恶性劳动关系事件。《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以用工事实作为确定劳动关系的标准,但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合意论、事实论等截然相反的处理方式,在判断标准上也分为叁种不同标准。本文通过对一则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判例进行梳理和评析,力求通过以对劳动关系的理解为基础,明确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进而提示在确认劳动关系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最后反思为实现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目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和法官等主体应有的作为。(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期刊2015年20期)
史一卓[4](2014)在《澳大利亚发布2014年气候公报》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4日,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CSIRO)和澳大利亚气象局联合发布了澳大利亚2014年气候公报,公报确认了澳大利亚正在变暖的事实。自1910年以来,澳大利亚变暖了0.9℃,加之全球业已排放的二氧化碳,这一趋势还将会持续。(本文来源于《中国气象报》期刊2014-03-10)
杨广,陆达新[5](2013)在《行政事实行为救济中确认判决的有限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服务型政府的不断建设与发展,行政管理活动中充斥着大量的行政事实行为,公民合法、正当的权益势必受到行政事实行为的侵犯和影响。将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以确认违法的手段予以救济的观点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现状存在矛盾,但是这种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一方面,行政事实行为作为行政法律行为的程序性行为或者实施行为,可以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确认等判决间接对行政事实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另一方面,《国家赔偿法》已经规定对于暴力侵权行为可给予相应的救济,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将行政确认之诉与赔偿之诉相衔接。在目前的立法状态下,适用确认判决救济行政事实行为应在必要的限度之内。(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6期)
陆桑榆,郑巩席[6](2013)在《劳动合同因欺诈被确认无效后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宁波市某科技公司因发展需要招聘一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人员,待遇优厚。李某系高中毕业,因看中该岗位待遇优厚,伪造学历证书前去应聘,公司没有做进一步调查,就录用了李某。录用叁个月后,公司发现李某的能力一般,随即展开调查,后发现李某伪造学历证书欺诈公司,公司于是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因李某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李某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但公司认为李某以欺诈手段入职,根本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遂引发争议。争议焦点劳动合同无效,科技公司是否应当为李某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本文来源于《中国劳动》期刊2013年10期)
马梦草[7](2013)在《确认我国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正当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否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现行立法是无法走出事实婚姻普遍存在的现实困境,更是无法解决立法逻辑上的自洽。确认我国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却有着充分的正当性:既有传统习俗传承铺衬的历史前提,又有公法私法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既有事实婚姻自然形态的内在动因,又有国外立法经验教训的外部示范。(本文来源于《湖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4期)
刘婷[8](2013)在《口头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试论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之圭臬》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市场转型时期特有的过渡性概念,自其提出以来,不论是其外延还是内涵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其表现形式的多样化增加了界定的困难。探讨口头劳务合同与事实劳务关系确认之圭臬,在当今社会具有十分现实的研究与指导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05期)
张卫容[9](2013)在《浅论生效裁判确认事实的证据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对同一事实由于当事人选择不同的起诉理由,起诉不同的人,会得出不同的结果。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可否当然的作为免证事实,还需要有进一步的研究。而我国法律对此还没有更为具体的规定。明确生效裁判确认事实的证据效力,对于证据的补充,证据法的完善,对于更好的确认法律事实从而达到不断接近客观事实以致使法院的判决书更具有说理性。(本文来源于《企业导报》期刊2013年02期)
李金玲[10](2012)在《温州制造业六成破产虚实》一文中研究指出“温州企业极度困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温州最新的国家级的滨海工业区走一圈就知道了。” “工业区里又是一个资产上亿的企业破产,被银行接管。” “一个资产上亿的大老板,流动资金还不上几百万的贷款。在温州现在是常态。一旦银行断奶,一夜就会破(本文来源于《中国企业报》期刊2012-10-23)
事实确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要件,但未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效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案件中的认定不管是在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许多问题。本文结合案例主要围绕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主体,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及工伤认定书对法院裁判的效力叁方面来阐述工伤认定案件中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本文的第一部分是案例陈述;主要是对案例进行具体的介绍,然后归纳本案的叁个争议焦点。本文的第二部分是案例评析;在该部分,首先阐述了本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仅具有部分劳动关系确认权,事实劳动关系的最终确认权在法院;其次结合本案具体案情,通过分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得出本案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最后通过阐明工伤认定书不能成为法院判决成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定案依据,得出本案法院对于案件裁判的正确性。本文的第叁部分是对案例的思考与建议;该部分中,本文结合案例中反映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引入事实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程度标准;提出将劳动关系确认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合并;明确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民事证据的处理模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事实确认论文参考文献
[1].葛明亮,姜依菲.网络荐股骗了600多万[N].检察日报.2019
[2].苏晓阳.论工伤认定案件中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D].西南科技大学.2016
[3].苏玉,张立鹏.确认劳动关系应以用工事实为标准——贾某诉奥美公司劳动争议案评析[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
[4].史一卓.澳大利亚发布2014年气候公报[N].中国气象报.2014
[5].杨广,陆达新.行政事实行为救济中确认判决的有限适用[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
[6].陆桑榆,郑巩席.劳动合同因欺诈被确认无效后事实劳动关系是否成立[J].中国劳动.2013
[7].马梦草.确认我国事实婚姻法律效力的正当性[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3
[8].刘婷.口头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试论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之圭臬[J].法制与社会.2013
[9].张卫容.浅论生效裁判确认事实的证据效力[J].企业导报.2013
[10].李金玲.温州制造业六成破产虚实[N].中国企业报.2012
标签:公开宣判; 犯罪集团; 强制平仓; 提起公诉; 认定被害人; 诈骗罪; 补充侦查; 电子证据; 审查起诉; 被害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