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河北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王卫秋聂顺利陈金巧胡所菊(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要】在小城镇的建设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河北小城镇的发展,本文针对小城镇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制度建设土地流转户籍改革社会保障拆迁

【注】此文为河北行政学院2010年院级课题,课题编号2010XYKT028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4-1621(2010)12-014-02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23条指出"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增加到4100万人,城市化率提高到54%,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一、加强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战略与现实意义

小城镇是联系大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小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不仅可以扩大内需,启动市场,增加就业,而且从长远看,小城镇的发展,将深刻地改变我省农村的经济布局和社会结构,极大改变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使城乡差别得以大幅度缩小。也是提高我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水平,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根本措施。

二、河北小城镇分布概况

河北小城镇主要沿中心城市密集分布、沿交通大动脉的侧翼密集分布、沿渤海湾地区分布。初步形成了四个区域性的小城镇群落。一是京津保沧地区,该地区聚集30个小城镇,占全省总数15.3%。二是以石家庄为中心的京广、石德、石太线为轴心的"+"字形区域,这一地区聚集了151个小城镇,占全省的17.8%。三是以唐山秦皇岛二市为中心的冀东地区,聚集150个建制镇,占全省17.7%。四是以邯郸、邢台为中心的冀南地区,聚集了159个建制镇,占全省的18.7%。可见,河北省小城镇已星罗棋布,且布局渐趋合理,但"小而散"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转变。

三、河北省小城镇建设存在的问题

河北省小城镇建设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地说:一是对小城镇的发展战略认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缺乏整体安排,小城镇的规划和布局仍然不尽合理。三是规模过小,基础设施的修建与服务业的供给不能产生规模效益。四是小城镇的财政和行政管理功能不完善,产业基础薄弱,发展后劲不强。五是政策不配套,农村土地使用与征用等制度不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户籍管理制度问题等,都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六是《河北省2009年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指出,每万城镇人口拥有社区服务设施数2005-2009年分别是2.56个、2.46个、2.43个、1.90个和1.93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发展进程,亟待进一步加强。七是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地方融资平台360多家,融资余额达2870亿元,若地方财政偿还能力不足将形成较大的信贷风险。八是近年来,城镇化建设中因拆迁所引发的纠纷和集体上访有增加的趋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已经成了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四、推进小城镇健康快速发展的对策建议

河北省城镇化的发展,有它的区位特点,即环京津和环渤海。现在,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城市带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快速交通网的提速,半小时经济圈和一小时经济圈加速形成。经济圈内的产业联系和社会联系将更加密切,对城市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个区域的城镇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1、提高认识,加强规划与布局,以科学规划确保小城镇高水平发展

按照《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充分利用环京津和环渤海的区位优势,注意与周边地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市民参与的思路,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环京津城市群、冀东城市群、冀中南城市群;以曹妃甸港城、黄骅港城、秦皇岛港城建设为重点,加快培育发展沿海城市带。实现城市群内部各城市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通讯网络等的一体化,形成结构有序、整体优化、密切协作、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特色城镇化发展模式

2、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

一是要改革和完善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从依靠政府投资搞建设,转变为依靠政策向市场要资金,向社会要资金的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投入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的管理,地方政府融资走向透明化、法纪化的"阳光融资"。建立和完善省以下政府地方债务分配机制,使省以下政府地方既能享受到债务融资的利益,又承担还款的责任,真正做到责、权、利的结合和统一。要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让其回归监管、规划、审批功能,按"非公36条"要求启动民间资本,为民间资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行"政府规划、谁投资、谁受益",真正形成市场化的投资机制。二是要改革和完善财政与行政管理体制。必须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和统一高效的原则,理顺条块关系,建立功能完整、体现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镇级财政与行政管理体制,增强小城镇自主决策和统筹协调的能力。

3、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强小城镇建设的经济基础与后劲

小城镇建设必须以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为支撑。必须努力创造条件,把有条件的企业吸引到小城镇周围,使之适当集中,连片发展,即创建工业园区。一方面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通过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共同发展,节约土地资源,搞好土地置换,增加公共设施的投入,改善外部环境,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都能获益。

4、加大制度改革与创新的力度,为小城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一是城镇发展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从制度和政策上给进城人口和产业提供优惠的条件,降低产业和人口进城的费用"门槛",减少进城者后顾之忧。消除"伪城镇化"。二是对进镇落户的农民,可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允许依法有偿转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小城镇开展养老、医疗等保险项目,逐步建立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障为主体,国家、企业、个人共同筹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要赋予农民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谈判权,规范现行城镇土地使用与征用制度,妥善解决小城镇建设用地问题。四是要大力加强小城镇的民主与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进镇农民的基本权益保护制度,为小城镇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按照《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要求,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重点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明确区域发展定位,对城镇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布局进行重新调整和科学安排。实行"三界四区"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修订得《土地置换办法》执行。

6、做好小城镇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城镇化建设离不开拆迁,拆迁中应将被拆迁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市场价补偿原则和公平公开的程序,除了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之外,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打消顾虑。二是拆迁中涉及各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帮助解决拆迁住户的实际问题,尽可能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三是兼顾群体利益和个别利益。四是关注弱势群体。

总之,城镇化过程要和发展产业、民生结合起来,即城镇化进程中的三个基本要素--业、城、人之间的要协调发展,其中"人"是根本,"城"是载体,而"业"是城市发展的原动力。

参考资料

[1]邓启明范维培黄跃东《论小城镇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以福建省为例》[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04期

[2]李怡左娜王焕丽《经济发展的辐射理论与河北小城镇建设》[J]地方经济2008年第11期

[3]王书利《推进城镇化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N]《河北日报》2009-5-11

[4]新华网、河北建设网等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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