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船员工伤赔偿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外派船员,工伤保险,民事赔偿,竞合
船员工伤赔偿论文文献综述
顾家见[1](2017)在《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我国的航运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派船员的需求总体上不断提升,由于海上运输业较过去更为复杂,外派船员的专业性也是倍加重视,水平也是愈来愈高。目前,外派船员已经成为劳务输出的一个重要支柱,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海运行业的高风险性和艰苦性是世界公认的,外派船员在船遭受人身伤亡事故也是时有发生,船员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当外派船员在船发生伤亡事故,由于海上作业的特殊性,此类事故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事故,船员可以要求作为用人单位的外派机构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但是由于海上事故的发生通常伴随着雇主或者第叁人的民事责任,如雇主的违约责任以及第叁人的侵权责任,很多外派船员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也会选择请求雇主或者第叁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船员在船发生了伤亡事故,却同时享有多个请求权,这便是本文"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的基本内涵。关于竞合问题的处理,理论界和实务界说法不一,因而导致诸多争议案件的发生。外派船员作为国际贸易往来中的重要角色,其合法权益的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个很紧迫的问题,这也是笔者决定研究此问题的动因。本文采用"立足国内,借鉴国外"的思路研究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的问题。首先,文章介绍了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的基本的内涵和类型,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具有独特性,一方面是因为承担船员伤亡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另一方面是由不同主体引发的竞合类型也为复杂,只有厘清责任主体的关系和不同竞合情形的特征,才能做更为深入的研究;其次,由于我国在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方面的立法较少,于是笔者介绍了国际上的几种模式,同时对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笔者认为这些既有的理论和经验不足以应对现在的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的问题,有必要针对特定情形探索新的模式。最后,笔者针对不同的竞合类型,提出了不同的竞合模式,对于用人单位的保险责任责任与第叁人责任之间的竞合问题,我国有不少法律法规做了相应的的规定,但是规定的比较模糊。而对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与境外雇主赔偿责任的竞合问题,国内法律几乎没有涉及。笔者通过对前人理论的研究,结合当今外派船员的立法趋势,提出了处理竞合问题的混合模式,并阐述了该模式存在的价值。保护弱势群体是当今国际立法的趋势,作为特殊的劳动者群体,外派船员需要更为温暖的"呵护"。在我国工伤保险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如何最大化的保障外派船员的合法权益是摆在立法者和司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7-05-01)
王博[2](2015)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船员工伤疑难问题的解决——以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竞合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竞合的学说出发,分析当前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提出以损害填平、损益相抵、代位求偿、不当得利作为解决工伤与侵权竞合问题的基本原则,并在区分用人单位侵权和第叁人侵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依不同赔付项目的不同性质分别判断的解决方法,既要避免被侵权船员重复得利,也要防止侵权行为人的不当免责。(本文来源于《海大法律评论》期刊2015年00期)
张倩[3](2012)在《船员工伤保险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船员从事着公认的高风险性和艰苦性职业,工伤保险赔偿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的特征,本应充分体现保障船员基本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作用,但目前船员工伤保险主要是参照对陆上劳动者的保障制度加以规范,这样忽略船员工作特殊性的保障内容根本无法充分保护船员权益,近年来各类船员在我国海域内层出不穷的伤亡事件无法得到有效赔偿更是凸显了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弊端。鉴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的施行,本文以船员工伤保险赔偿涉及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结合船员工作性质的特点,以提高船员的维权意识和对工伤保险的认识为目的,采取实证分析和比较的方法,从立法角度入手,通过结合国内外现有工伤保险赔偿的法律法规,比较思考分析出我国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再从司法角度对实施船员工伤保险赔偿过程中涉及的一些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详细探讨,指出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最后综合全文整体讨论,针对前两部分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力求使工伤保险赔偿成为能够最有力保障船员利益的国内赔偿法律。本文共分4章。其中,第1章主要介绍船员的类型及船员工伤保险的理论概念;第2章主要介绍国内外有关船员工伤保险的立法现状,重点说明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船员工伤保险赔偿产生的影响,指出外派船员工伤保险待遇及救济主体存在争议等问题;第3章主要介绍在司法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船员工作合同选择及适用法律问题、雇主责任问题以及工伤保险赔偿制度与其他赔偿机制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第4章具体针对前两章关于船员工伤保险在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立法建议及解决对策,并且期望本文的探讨或建议能有助于船员工伤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2-05-16)
马姗姗[4](2008)在《船员工伤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所探讨的船员工伤赔偿是指权利人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或与海相关的特定处所的经营、管理或服务过程中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损害,由责任人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文章以船员工伤赔偿制度为研究的主要对象,通过结合我国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船员工伤赔偿制度现状以及解决该问题的意义和必要性出发进行分析,并与英、美、日等国家的现行工伤制度进行比较,找出一些在实施中的不足,从而完善我国船员工伤赔偿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整体讨论,提出建立船员工伤赔偿制度所涉及问题的立法趋势和立法建议。本文以船员工伤赔偿的法律问题为主线,结合法学理论、国内外相关立法和航运实践,从法律角度对船员工伤赔偿制度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研究讨论,并对建立我国船员工伤赔偿制度的相关问题提出立法建议。本文主要采取实证法学和比较法学的方法,对我国船员工伤赔偿的现状、运作方式、合同条款和纠纷解决等进行分析探讨,并与其他国家比较成熟的船员工伤赔偿运作机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其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通过对现有法律的比较和思考,指出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并且期望本文的探讨或建议能有助于船员工伤赔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08-05-01)
船员工伤赔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竞合的学说出发,分析当前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提出以损害填平、损益相抵、代位求偿、不当得利作为解决工伤与侵权竞合问题的基本原则,并在区分用人单位侵权和第叁人侵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出依不同赔付项目的不同性质分别判断的解决方法,既要避免被侵权船员重复得利,也要防止侵权行为人的不当免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船员工伤赔偿论文参考文献
[1].顾家见.外派船员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竞合问题研究[D].安徽大学.2017
[2].王博.现行法律框架下船员工伤疑难问题的解决——以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竞合为视角[J].海大法律评论.2015
[3].张倩.船员工伤保险赔偿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2
[4].马姗姗.船员工伤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