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一准乎礼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保辜制度,礼教,加害人,致害人
一准乎礼论文文献综述
刘斌[1](2017)在《“一准乎礼”——唐代调解及其依附的法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唐朝,是与汉朝并列的伟大朝代。唐朝的深远影响,不仅在于其强大的国力,还在于完备的典章制度。法律方面,一部《唐律疏议》被后世史家盛誉为"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1)《唐律疏议》完全依照礼教原则制定法律规范,通过制度设置和刑罚惩处促进德行教化,为当世之人提供行为指引和价值导向。唐代的调解制度,即是在这种法律制度下开展实践的。(本文来源于《人民调解》期刊2017年05期)
曾振宇[2](2013)在《“一准乎礼”:儒家孝观念对唐律之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儒家孝观念从汉代开始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逐渐产生影响。迨至唐代,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进程终于完成。唐代的行政法、诉讼法、民法和刑法等部门法都深受儒家孝观念之显着影响,其中以行政法、民法和刑法尤具代表性。唐律是儒家伦理化的法典,这一说法并不为过。(本文来源于《理论学刊》期刊2013年04期)
苏亦工[3](2006)在《唐律“一准乎礼”辨正》一文中研究指出“唐律一准乎礼”是《四库全书总目》对唐律特征所做的一个经典性概括,唐律因此也成了中国传统儒家化的典范和象征。应当注意的是,唐律所据以为准之“礼”是唐礼,亦即秦汉以来繁衍变异了的礼。这种礼及其所代表的价值观念或称之为“礼教”,或称其为“名教”,构成了秦汉以后历代帝制王朝的官方正统。但这种“礼”与孔子所倡导的礼已经有了实质性的差别。因此,对此命题以及中国法律儒家化之类命题都必须辨正地看待,做具体地分析,以确定何者是名副其实的儒家化,何者是形式主义的儒家化。这样,我们才不至于因固有法律的残苛而迁怒于儒家,乃至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06年03期)
邱玉梅[4](2000)在《唐律“一准乎礼”的立法特点及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唐律是唐代法律的总称,是唐代及前代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的产生不仅保障和促进了唐代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且对后世的封建法制也有极大的影响。(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00年03期)
姜素红[5](2000)在《试论“一准乎礼”》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准乎礼”是唐律的鲜明特征。它的形成既有深刻的社会原因 ,又有深厚的文化根源。唐律的制定以礼为指导原则 ;唐律的条文大多源出于礼 ;唐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为礼左右。以礼入法在唐代达到了相当成熟的程度。对“一准乎礼”不能拘泥 ,必须有正确的认识。(本文来源于《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0年01期)
叶峰[6](1986)在《论《唐律》“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一文中研究指出自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倡《唐律》“一准乎礼,以为出入,得古今之平”一说以来,历代评价《唐律》者莫不宗是。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史》,亦把“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作为《唐律》的主要特点之一,称赞旧论“是恰当的评价”。笔者亦略抒己见,以进一步探究揭示《唐律》的这一本质特征。一、编纂以礼为原则《唐律》开宗明义,标明它以礼作为编纂原则。《议》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1986年02期)
一准乎礼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儒家孝观念从汉代开始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逐渐产生影响。迨至唐代,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进程终于完成。唐代的行政法、诉讼法、民法和刑法等部门法都深受儒家孝观念之显着影响,其中以行政法、民法和刑法尤具代表性。唐律是儒家伦理化的法典,这一说法并不为过。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一准乎礼论文参考文献
[1].刘斌.“一准乎礼”——唐代调解及其依附的法律制度[J].人民调解.2017
[2].曾振宇.“一准乎礼”:儒家孝观念对唐律之影响[J].理论学刊.2013
[3].苏亦工.唐律“一准乎礼”辨正[J].政法论坛.2006
[4].邱玉梅.唐律“一准乎礼”的立法特点及产生的主要原因[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
[5].姜素红.试论“一准乎礼”[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
[6].叶峰.论《唐律》“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J].现代法学.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