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众参与应加强行政引导

环保公众参与应加强行政引导

(开封县环保局,河南开封475000)

摘要: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需要公众参与,形成全民性的、自觉性的、正循环性的环境保护。但是公众参与环保需要政府引导,本文主要从这个方面探讨下政府如何加强公众环保引导。

关键词:环保;公众参与;政府引导

中图分类号:X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6A-0023-02

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5%,这意味着一边是高速的经济增长,一边是巨大的环境污染。环境问题,已不仅仅影响到中国可持续发展,而且已成为吞噬经济成果的黑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着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但当GDP增长到一定程度,随着产业结构高级化,以及居民环境支付意愿的增强。污染水平在到达转折点后就会随着GDP的增长反而戛然向下,直至污染水平重新回到环境容量之下。前些年在瑞士达沃斯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上有人预言,如果再不加以整治环境,突发性环境危机将对人类经济、社会体系造成最大摧毁,这种巨大的恶果很可能不久就会在发展中的中国出现。在有识之士和环保工作的呼吁下,我国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开展环保工作,但是环保是一种“奢侈性消费”,投入资金较大,对经济直接贡献不明显,因此我国在环保方面的问题较多困难重重。说到底主要影响中国在环护的突出问题还是经济问题,目前我国在此问题上进退两难:环境再不治理,中国的未来无法保障;真要治理,则需大规模投入,眼前的经济又难以承受。我国目前的环保监管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中国在治理污染问题上,任重道远,既需要依法办事,制止恶性环保事件的发生,延缓环境恶化的速度,又需要公众参与,形成全民性的、自觉性的、正循环性的环境保护。

一、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现状

公众参与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事物的共同维护和处理。公众参与环保特指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维护和参与程度。公众参与作为环境保护内容的思想在国际上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我国关于公众参与的概念正式提出是在1991年,我国实施了一个由亚洲开发银行提供赠款的环境影响评价培训项目,该项目在中国首次提出“公众参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国的环境也越来越不堪重负,人民的生活、社会的安定都受到巨大影响,我国环保部门采取一些列有效措施和手段来治理环境问题。与此同时公众在参与环保方面也呈现出“有热情、有呼声、实际工作不多、实际效益低”的现象。

公众参与环保“有热情、有呼声”一方面归功于环保工作者、志愿者和有识之士对环保方面的宣传;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健康成了人们继温饱后最大的需求,以健康为中心和核心的各类商品应运而生,“绿色”、“健康”、“环保”成为了人们追求的品质和商家宣传的口号和卖点。环境与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商业的发展,商品的同质化问题日趋严重,企业为了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大肆宣传“绿色环保”理念,使群众对健康、环保的追求方兴未艾。第三个方面则是环境恶化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吞噬,以及各类灾害给人们带来了刻骨铭心的伤痛,也让人们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但是这种热情往往是“虚”而不持久的。由于对环保知识的缺乏,导致公众对环境的关注仅仅停留在维护自身身利益的低层次。一些政府部门对环保的措施也不是很到位很持续,不能够有效地持续的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公民共同参与。舆论或者媒体监督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往往也是一阵风,缺乏持续的宣传和报道。

公众参与环保“实际工作不多、实际效益低”主要表现在越来越多的形式化的、低质量的环保活动。近年来各类机构、团体、商家都打着环保的旗号开展活动,这些活动纷纷而至如雨后春笋让人应接不暇。策划者或者举办者出于各种经济利益目的,而并非是从环保问题本身出发的。一些以敛财为目的权威机构或颁证机构更是纷纷打出“绿”旗,为企业颁发证件、粘贴环保标签。企业更是为了达到促销的目的,为自己的产品贴“绿”标。环保奖项的评比也层出不穷,而评选的不严谨和功利性,让公众越来越麻木。最后成了类似于“学术造假”一样的公众印象,企业、官员也乐于参与这样的活动,为自己贴金。类似上述的活动或者行为掺杂商业利益对模糊环境信息的大肆散布,让公众失去对环境信息的基本识别能力。公众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普及和政府的引导,往往被误导,对其生活、工作、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政府应在公众参与环保方面加强行政引导

公众参与环保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参加环境建设;做好本职工作中的环境保护;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支持环境执法;对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督;参与环境文化建设。公众参与环保的层次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从未有过任何与环保有关的行为;会与其他人谈论环境保护问题;参与环境宣传,增进环境了解,充实环保知识;参加有关环境保护的公益活动;为解决日常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投诉,上访。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公众参与环保是一个系统性的、层次性的复杂工作,仅仅依靠公众的热情是不够的,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依靠政府,政府加强环保公众参与的行政引导是必要的。这项工作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抓:

第一,政府及各部门、管理机关等上层建筑必须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近年来政府对环保问题越来越重视,甚至提到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但是一些政府行政部门和管理机关环保意识还比较差,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环境保护的思想还大范围的存在。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和各项指标,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环保投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努力完善环保投融资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投入新机制。

第二,政府应在环保宣传方面加强合理引导和监督。在政府加大环保工作力度的同时,要合理引导和利用各级媒体对环保进行密集的宣传,使环保话题成为时代的热点和焦点。我们在广播、电视、大小报刊或其他媒体,偶尔也能看到对环境的报道或者公益广告,但是这种宣传不持续或者夹杂广告,管理部门一定要对此加强引导监督,不要让环保宣教成为了商品的广告和嫁衣。

第三,政府应在环保活动和评奖方面加强引导和控制。近年来环保类的活动越来越多,环保奖项的评比也层出不穷,而活动和评选的不严谨和功利性,让公众越来越麻木,甚至引起反感和负面作用。例如最近曝光的众多打着环保、资源保护、节能等旗号的不法分子,借着“环保”敛财的一些造林企业就是实证。类似活动由于各种利益群体的介入,加上基础环保知识普及推广经验的缺乏,导致一些似是而非的信息未经甄别就传给社会,不仅对公众形成误导,甚至对其生活、工作、投资等行为带来巨大损失。政府在面对环保活动和评奖时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对那些不断膨胀的、脆弱的绿色泡沫,要理性的、严谨的、科学的予以评价,不能随波逐流的盲目审批。

第四,政府应做好公众环保维权方面的保障工作。公众参与环保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环保方面的维权,但因为地方保护主义与污染企业组成的利益同盟,使得公众在维权时取证和投诉都异常困难。同时由于环保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方面的取证工作,取样、检测等要有专门机构来做,在费用上给维权者带来巨大的压力。很多专业机构从管理、财政关系等方面隶属于地方政府,因此政府要在公众维权方面做好服务和保证工作,真正把门槛降低,使环保维权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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