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舞性论文-张敏,张骞,孙娜

可舞性论文-张敏,张骞,孙娜

导读:本文包含了可舞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戏曲,程式,服装

可舞性论文文献综述

张敏,张骞,孙娜[1](2014)在《浅析戏曲程式与戏曲服饰的可舞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中华民族千年传承的魅力瑰宝,中国戏曲和中国绘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独特的艺术价值及美学价值,绘画利用色彩、明暗的对比以及精美线条的勾勒将人物的性情和卓美之姿于借助画幅展现;而戏曲运用音乐歌舞的渲染把人物的感情及谈笑之态以舞台为媒介推广。二者虽有区别却同样追求一种独特的程式美。(本文来源于《戏剧之家(上半月)》期刊2014年03期)

尹丹[2](2013)在《浅析戏曲程式与戏曲服饰的可舞性》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戏曲和中国绘画一脉相承,崇尚"神似","以形写神",追求一种独特的程式美。不同的只是画家运用绘画语言把人物的性情言笑之姿"移"于画幅,戏曲演员运用歌舞手段把人物的性情言笑之姿"移"于舞台。程式就是善于组织程式性的艺术语言,赋予物象以气韵、人物以神韵,这种程式性的艺术语言,不再是生活中表层的、非本质现象的摹拟和再现,而是使生活的语音语调变声,使生活的动作表情变形,着力表现"有力量的、本质的、显示特征的东西"(黑格尔语)。因而在形、神两方面都获得特殊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程式美。表演程式是用歌舞手段反映生活、(本文来源于《戏剧丛刊》期刊2013年05期)

尹丹[3](2013)在《戏曲改革对其服饰可舞性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可舞性是指服饰与演员种种身段动作相配套,为构成戏曲的舞蹈语汇服务,为演员塑造人物形象、表情达意服务。戏曲的改革是从辛亥革命开始,在时代变化的审美中,创新不能抛开传统,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戏曲的基本规律和美学原则,尊重戏曲服饰的可舞性,挖掘传统、注入活力,发挥其精彩之处,为塑造艺术形象服务。(本文来源于《戏剧之家(上半月)》期刊2013年09期)

尹丹[4](2010)在《戏曲服饰可舞性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戏曲服饰的形式与表演中的舞蹈成份有着密切的关系,戏曲中的唱、念、做、打都离不开舞蹈身段。戏曲和舞蹈有着很深的亲缘关系,元代戏曲壁画、明刻本《荷花荡》等这些形象资料表明,戏曲服饰的可舞性,是随着戏曲表演中舞蹈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被逐渐凸显起来的。戏曲服饰的可舞性有助于生动塑造戏曲人物的外部形象;有利于揭示戏曲人物最能传神的本质特征,表现人物气质,外化人物心理和情绪;有助于演员的歌舞化表演,从而有助于增强舞蹈动作的表现力,增强戏曲表演中的舞蹈性。戏曲服饰可舞性的形式美表现为点的颤动、线的轨迹、面的宽松、体的增扩和面料的刚柔并济;而这些点、线、面、体、质的运用,促成了戏曲服饰的可舞性趋于多样化的发展。戏曲服饰的日益精美,是由于程式、装饰等构成要素随着外因而改变的结果,而这些变化,始终受到写意美学原则的总体支配。因而,尽管发生了种种变化和发展,戏曲服饰仍保持着程式性、可舞性的美学特征。随着时代的发展,戏曲的改革也致使戏曲服饰面临着革新。服饰的革新应该是基于传统,以程式思维为先导,遵循写意美学的原则,保持服饰的可舞性、程式性和装饰性的美学特征。然而,随着外来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戏曲服饰在某些改革中保持美学特征方面做得欠妥,很多设计以革新为名,淡化了叁南美学特征,削弱了戏曲服饰原有的艺术表现功能。戏曲服饰艺术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艺术发展的交汇点上。(本文来源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期刊2010-04-01)

邹佳[5](2010)在《戏曲服饰可舞性的形式美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塑造鲜活的人物形象是所有舞台表演最直接、最实用的目的。可要想使人物符合规定的戏剧情境并且栩栩如生,人物造型是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戏曲表演尤其如此。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十分注重形式美。演员的亮相,脸谱的勾画,服饰的装饰与美化,表演程式中的举手投足,无一不具有引人注目的形式美。这种美感除了产生于演员以身心作为材料在舞台行动中充分展现之外,就几乎是由戏曲服饰、化妆等体现的。(本文来源于《戏曲艺术》期刊2010年01期)

邹佳[6](2009)在《论戏曲服饰的可舞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可舞性是戏曲服饰的叁大美学特征之一。演员塑造人物,是一种意象创造。角色的性格、品格、气质的体现,一是要依靠演员自身的语言、唱腔、形体动作,二就是有赖于服装、化妆等外部因素的辅助和衬托。而服装则可以让演员充分借助,以帮助演员表情达意。通过戏曲服饰所表现出的环境及人物造型,已经不仅仅只是体现戏剧情节,而且还具有展示演员内心情绪的作用,即戏曲服饰要成为人物性格和心理情绪变化的外延物。戏曲服饰的表情达意的手段,既是其他艺术手法所不能替代的,又是戏曲表演艺术中独一无二的。演员表演人物,喜、怒、哀、乐在他的面部、语言、唱腔和形体动作上,同时喜、怒、哀、乐也表现在服装上,服装犹如一张放大了的脸,可以被演员“舞”出喜、怒、哀、乐——这就是“可舞性”深刻的内涵!(本文来源于《中国艺术研究院》期刊2009-06-30)

秦文宝[7](2008)在《戏曲“可舞性”与戏曲中的“舞蹈”场面——程式化与情绪表现之服饰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舞台表演艺术的多元发展及潜在文化市场的开发。戏曲演出中的舞蹈成分.作为吸引观众的手段.以及戏曲演出样式探索的重要部分被加以重视。在探索戏曲表演艺术与舞蹈艺术结合、发展的同时。观众的审美需求被放在了重要考(本文来源于《剧作家》期刊2008年04期)

可舞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国戏曲和中国绘画一脉相承,崇尚"神似","以形写神",追求一种独特的程式美。不同的只是画家运用绘画语言把人物的性情言笑之姿"移"于画幅,戏曲演员运用歌舞手段把人物的性情言笑之姿"移"于舞台。程式就是善于组织程式性的艺术语言,赋予物象以气韵、人物以神韵,这种程式性的艺术语言,不再是生活中表层的、非本质现象的摹拟和再现,而是使生活的语音语调变声,使生活的动作表情变形,着力表现"有力量的、本质的、显示特征的东西"(黑格尔语)。因而在形、神两方面都获得特殊的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程式美。表演程式是用歌舞手段反映生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可舞性论文参考文献

[1].张敏,张骞,孙娜.浅析戏曲程式与戏曲服饰的可舞性[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4

[2].尹丹.浅析戏曲程式与戏曲服饰的可舞性[J].戏剧丛刊.2013

[3].尹丹.戏曲改革对其服饰可舞性的影响[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3

[4].尹丹.戏曲服饰可舞性的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

[5].邹佳.戏曲服饰可舞性的形式美初探[J].戏曲艺术.2010

[6].邹佳.论戏曲服饰的可舞性[D].中国艺术研究院.2009

[7].秦文宝.戏曲“可舞性”与戏曲中的“舞蹈”场面——程式化与情绪表现之服饰设计[J].剧作家.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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