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西安云开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也由传统核算方法向科学化核算发展。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核算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的办法以及注意事项,希望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总结生产经营活动中已经发生的事件,对过去给出评价,并在通过对核算分析基础上,对未来作出预测,从而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核算工作也是一种数据的积累,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各个方面的量化研究及考核提供依据。因此,客观、全面、准确、深入细致和及时是核算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无论是经营管理者还是出资者,都想及时地了解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利益分配有关的各种信息。长期以来,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我们的核算水平一直都没有达到核算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施工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原始记录不够细致,致使成本分析难以深入开展。核算工作中最常见的毛病就是不够深入细致,或者不愿深入细致,只讲粗线条。以材料出、入库单据填制为例:入库单填制滞后,经常是材料购买1~2月,才填制入库单,出库单填制不详尽,大部分只填写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型号、品牌填制不全;出库单与入库单计量单位不同,这些问题的出现,使会计核算工作无法进行。
(二)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信息未能及时反映。核算工作即使是做到了客观、全面、深入细致,但如果不讲及时性,也会失去一定的价值。事实上,客观事物一直在变化,很多状态稍纵即逝,如果不及时去核算,其客观性、正确性也是无法保障的。以最简单的现场材料盘点为例,露天材料现场上的大片砂石料一般很难通过计数或称重来直接盘点,通常是通过有规则的堆放,通过计算体积和比重来确定其实物量的。不及时去做盘点,等又有了进料和出料以后,或又发生了自然损耗以后,又怎能对当时的结存情况得出正确的结论?所以核算不及时影响管理者对情况的正确及时的判断,有时甚至导致管理者做出错误的决定。
(三)数据传递较慢,会计信息滞后。由于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大部分都在外地,数据的收集及传递较慢。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的应收款、垫支款高居不下,如果再不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本积累,被淘汰将是时间问题。
二、加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项目部核算员素质,重视项目部的核算工作。
要想提高施工企业的核算质量,必须抓好项目部数据的准确性,目前由于项目部条件的艰苦性,难以吸引较高素质的核算员,我们可以通过内培外引方式及提高福利待遇等方法,提高统计员(或核算员)的素质。
(二)建立制度,把能否达到会计核算要求作为对核算员及项目经理的考核范围。
转变管理观念,要以财务管理为企业管理的中心,而核算工作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要制定一系列措施,把核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把核算质量作为对核算员及项目经理的考核重要内容。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上级主管企业应严格要求建筑施工单位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执行会计制度,遵守会计核算原则,并做好检查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并且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财政、审计等检查监督部门,有必要在对企业的检查监督过程中,重视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检查监督工作,有效地促使其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地方财政部门可否在《企业会计制度》总体原则的指导下,制定出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细则,从制度上规范其会计行为。这样,不仅使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业务的处理得到了必要的规范,也使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的检查监督,具备了详细的标准和法规依据。
(三)公司总部应加大对项目部财务稽核力度,并不断指导核算员规范核算工作。
相对来说,公司总部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比项目部核算员稍高,所以公司总部财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去项目部检查核算人员的核算工作,以督促他们及时、准确地搜集。尊重客观实际,合理制定指标。上级部门应在制定和下达所属建筑施工单位的经济指标时应合理考虑,做到所下达的指标切合实际,使所属单位经努力可完成。这样就避免了建筑施工单位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为完成指标而自认无愧于上级企业、无愧于单位员工,坦然的弄虚作假。
(四)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用计算机代替手工完成繁重的核算工作。
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给核算工作带来一次革命,我们要在工程施工中引入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时统计并输入每天投入的人、机、料及每天的完成工程量。只要完成了原始数据的基础输入工作,那么所有的计算、储存及数据的传递工作都可以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同时,还应该安排专人对施工项目的合同进行集中管理。
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注意事项
(一)确认成本性质账户真面目。只登记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结转完工工程成本时应当转出;期末借方余额只表示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可以对其计提“预计合同损失准备”;实现的工程毛利还是要放“在本年利润”中通过损益账户的结算产生。当然,目前的账务结转方式也要改变。
(二)按期确认合同。只要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了双方间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企业都应当于合同规定的结算日(而不仅限于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的收入与费用。这样“应收账款”就反映为已开票结算但尚未收到的工程款,“工程结算预收入”则反映已确认为收入但尚未开票或已开票但尚未确认为收入的工程款,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以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反“映工程结算预收入”的借方或贷方余额。
(三)方便快捷的结算。计算每个结算日的完工百分比时,应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宜粗不宜细。可以直接以“工程施工”账户的本期(合同结算期)发生额占工程合同预算成本(而不是预计成本)的比重作为完工率,以减少对前期累计以及对后期预计成本的工作难度。
(四)按照造价预算书确定成本项目。成本明细账中的成本项目应按工程造价预算书(或标书)中所确定的项目设置。在直接成本下分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它费,问接成本下分设现场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等。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作对比分析时,应注意费用项目口径与内容的一致性。
施工企业节约和超用的材料结算形式也多种多样,只要甲乙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行。但是,就甲供材料的节约与超用的材料的核算有待规范。作为施工企业来讲得到的材料节约奖应该比照其他奖金作为收入入账,不应该冲减材料支出。对于超用的材料应该在工程成本中作为材料费核算,不应该在工程决算中扣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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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令权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与特点探讨[J];China'sForeignTrade;2011年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