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治理论文-潘怡丞

参与式治理论文-潘怡丞

导读:本文包含了参与式治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新乡贤,参与式治理,扫黑除恶

参与式治理论文文献综述

潘怡丞[1](2019)在《参与式治理视域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扫黑除恶”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扫黑除恶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中之重。在"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型的现实背景下,参与式治理可以有效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是"参与式民主"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以新乡贤为代表的社会力量是参与式治理的重要主体,如果能够使其参与到乡村扫黑除恶工作中,将有利于"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从根本上扫除黑恶的土壤;还有利于防止"村霸"的出现,并协助国家扫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本文来源于《安徽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沈费伟[2](2019)在《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现路径考察——基于浙北荻港村的个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探寻有效的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既是保障村民群众合法生态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之生态宜居目标实现的客观要求。本研究通过对浙北荻港村环境治理的案例考察发现,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现机制是以广泛的社会资本为基础,以农村精英为组织领导核心,以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为支撑,以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为关键,以多元组织力量发挥为保障。尽管如此,在治理过程中依然面临着如何平衡"公民参与"与"政府主导"之间的张力、如何实现"地方知识"与"专业知识"之间的融合、如何增强"外部支持"与"内生力量"之间的互动、如何平衡"生产规模"与"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未来需要从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治理方式以及治理机制四方面来总结提升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来源于《农业经济问题》期刊2019年08期)

沈费伟[3](2019)在《探索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建设“生态宜居”的农村放在重要位置,彰显了国家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高度重视。由此出发,现阶段迫切需要探寻一种新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实现村民对美好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同时成功化解政府生态环境治理的合法性危机。农村环境(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期刊2019-07-31)

廖了[4](2019)在《世界名城参与式治理及其启示——以巴黎和华盛顿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城市基层治理事关城市发展全局。随着参与和治理的理念不断发展,在城市治理中参与式治理得到很大发展。巴黎和华盛顿城市治理的经验表明,基层参与制度为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提供了平台,促进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与信任,让城市治理落实到基层层级。但城市参与式治理应避免制度化导致的会员专业化趋势以及过度强调参与的技术性操作,保证城市基层治理能更客观、科学、合理地反映公众的声音。中国的城市基层治理可借鉴巴黎和华盛顿的经验,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管理,并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和转型。(本文来源于《创意城市学刊》期刊2019年02期)

范易[5](2019)在《“和谐微实事”迎来居民投票日》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6月,吴中高新区在东吴社区和吴中苑社区启动“和谐微实事”社区参与式治理项目试点工作。两个社区按照每个项目20万元的标准进行分配,以15周岁以上居民提议、投票方式决定政府预算资金该做哪些微实事项目。整个过程分项目启动、项目征集(本文来源于《苏州日报》期刊2019-06-16)

张亚梅[6](2019)在《参与式治理视域下产业扶贫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产业扶贫是开发式扶贫手段,是精准扶贫的理想抓手,旨在纳入贫困农户的各类生产要素推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带动其人力资本水平整体发展。然而,从当前的扶贫实践情况来看,理论上的效应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大量问题。中央政府给予战略层面的顶层设计,但是具体的实践操作还需要政府领导各参与主体协同进行。在实践过程中,行动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多元参与格局是当前产业扶贫发展的棘手问题。基于此,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产业扶贫实践过程中各主体协作存在哪些参与困境?产生这些困境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进一步解决这些困境?实地调研发现,地方政府在贯彻产业扶贫政策时,为了激发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遵循的是参与式治理理念。文章基于参与式治理的理论框架,分析产业扶贫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优化产业扶贫参与式治理路径的相应对策。研究发现:第一,理想的产业扶贫参与式治理模式中,产业扶贫各主体通过有计划的对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打破单一主体生产力布局的合作来实现各主体的利益。第二,产业扶贫参与式治理在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X县多元主体参与产业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政府政策执行受阻,贫困户被动式参与,市场活力难以激发,社会组织作用难以发挥。第叁,针对以上现实困境,文章以参与式治理理论核心要素为切入点,对产业扶贫实践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当前产业扶贫发展过程中政府赋权不足,贫困户微观参与存在困境,市场主体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难以平衡,社会组织参与成本过高,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不健全以及良性互动平台的缺失制约着产业扶贫成效的发挥。第四,构建充分把握产业扶贫参与式治理核心要素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是解决问题的要义。文章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构建促进多元主体协作治理网络形成的产业扶贫参与式治理优化路径。宏观层面:一是从理念上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意识,二是从制度上完善多元主体的制度保障。微观层面则是完善四个主体的参与措施:扩大政府赋权范围,健全参与程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参与效率;创新社会组织参与方式,降低参与成本;提升贫困户参与能力,增强利益表达。(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9-06-02)

武善哲[7](2019)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回迁社区参与式治理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构建城乡治理新格局,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回迁社区作为城镇化过程中的产物,是构建城乡治理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应该关注到对回迁社区的治理问题研究。本文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深入YH镇回迁社区,通过问卷法,访谈法和参与式观察法进行材料收集和总结,并得出回迁社区的特点以及治理过程中的挑战与做法。研究发现YH镇回迁社区位于城市边缘地带,具有“亦城亦乡”的特点;社区中有大量流动人口聚集,居民结构复杂具有很强的异质性;同时,回迁社区的治理也呈现出复杂性特点。研究发现,社区治理过程中,YH镇面临着流动人口的大量集聚和社区居民角色观念等转变困难带来的双重挑战。据此,YH镇采取了政府为主导、社区党建引领的方式进行社区治理,在这个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也起到的一定的补充作用。在社区居民层面,存在社区居民参与程度低、对居委会了解不够、社区参与层次较浅等问题。通过对YH镇社区治理现状的分析发现,居委会的行政化,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参与意识不强,居民参与领域不平衡,社区自治体制尚不完善是其社区治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笔者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打通参与主体间的信息壁垒;开展回迁社区居民的市民化教育;营造参与氛围和探索新型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的解决对策。(本文来源于《北京建筑大学》期刊2019-06-01)

高倩[8](2019)在《从环境威权主义到参与式治理》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时代气候变化问题已然成为全球治理领域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出现了新形势,现有协定框架公约下,这样的决定势必会加大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资金短缺,同时加重现有国家的减排任务。从目前国际社会在全球气候治理方面所采取的实际行动以及现实效果来看,表现远不如预期,距离承诺限额还存在巨大的差距,总体的减排形势不容乐观。中国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承担着巨大的减排压力。随着我国国内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中产阶级人数日益增加,公众的消费模式发生转变,中国的减排压力日渐提升,中国气候治理模式以及气候政策的效果成为了中国能否实现减排承诺的关键。从国内角度来看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建设生态文明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抓手之一,形成绿色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内在一致性,无论从国际还是国内的角度来说中国气候治理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从环境威权主义以及参与式治理模式的角度梳理我国自1990年以来不同时期气候政策的历史变革,理清不同历史时期气候政策的主导机构,政策重点以及发展趋向。分析早期以环境威权主义为主导.的治理模式的特征,环境威权主义治理模式的优势以及存在的局限性。与此同时聚焦我国气候政策由环境威权主义向参与式治理政策模式转型的趋势,近年来我国政府已逐渐意识到在环境威权主义治理模式下中央政府处于政策制定的主导地位,其他行为体处于较为边缘位置存在的局限性,为了更好的落实气候政策,推动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在气候政策方面进行积极的政策创新,同时鼓励引导企业、公众、新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多元化行为体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来,不断提升非政府主体在气候政策过程中的参与深度与参与水平,促使气候政策模式逐步向参与式治理模式转变。从近年来气候政策的发展趋向可见,地方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新媒体以及公众在我国气候政策过程中均显示出不同程度以及不同形式的参与,可以预见在未来我国将逐步改变以往气候治理领域中央政府唱“独角戏”的治理模式,转变为以环境威权主义治理模式为主,参与式治理为辅的混合治理模式,进一步鼓励非政府行为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深入参与气候政策过程,逐步改进过往治理模式存在的局限。为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生态文明,坚持走绿色道路的发展战略。(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期刊2019-05-23)

张敬[9](2019)在《环境类群体性事件的参与式治理机制创新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政府治理改革,虽取得了诸多显着成就,但由于传统政府治理思维还未根本转变,各类治理弊端依然存在,频发高发的环境类群体性事件正是政府治理失效的典型体现。寻求新的治理模式,以应对不确定的社会风险和全球化、信息化风暴,化解政府合法性危机,摆脱治理失效的困境成为当务之急。当今中国社会是全民发声的社会,权利意识觉醒,信息渠道拓宽,民主要求提升,公民对生活与发展问题的关注度明显增强,这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脉相承。然而,改革开放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不同阶段暴露的环境问题在中国数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期内集中爆发,风头正劲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是逐渐凸显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以预测,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涉及的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政府回应不到位、决策过程单一等特点使得研究参与式治理具有充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因此,本文选取环境类群体性事件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来探讨地方政府应对此类事件时运用参与式治理的一系列理论及实际操作问题。参与式治理,融合了治理理念与民主理念,强调公民在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环节的直接参与,以赋权、参与、协作与合作为支撑点,是一种全新的既有“治理”的有效性追求、又有对“参与”的民主价值理念的回应的治理模式,是有效性与合法性的结合。环境类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之道是参与式治理实践的应用体现。本文以厦门PX事件和深圳“毒工厂”事件为实践贯穿,以地方政府为变迁平台,以参与式治理为研究旨趣,其核心变量为公民参与,除强调政府与公民的双向互动之外,也注重发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公民之间的多元参与和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式治理分为决策参与和协作参与两大模块,决策参与以开放式决策和真实性参与为导向,强调意见渠道的多样性和参与过程的实质性;协作参与以多方式协作和有序性参与为分支,关注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和参与秩序的规范理性。将环境类群体性事件与参与式治理结合起来,并进行案例实证研究,是一种新的努力方式。尽管参与式治理概念本身存在参与困境和内在紧张性,但在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期公民诉求高涨、参与动力充足,这种紧张性与困境能得到部分消解,从而增加两者的相容性,达到理论反思与现实检验的双重尝试。(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期刊2019-05-23)

陈丽娟[10](2019)在《参与式治理视角下我国特色小镇居民参与问题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特色小镇多由农村整合发展而来,以新兴产业为主,具有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的功能。目前,我国特色小镇多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参与式治理主张与政府政策的制定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个人或团体、政府、志愿组织等一起参与公共决策及其执行的过程。参与是其主要特点之一。居民作为参与主体对特色小镇治理起重要作用。通过对Z特色小镇调查我们发现特色小镇居民自身参与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本文尝试以参与式治理为视角,进一步探究提高特色小镇居民参与积极性的问题。特色小镇对农村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它相较于普通村、镇具有特殊性,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以参与式治理为视角来对我国特色小镇居民参与问题进行探究,有助于为小镇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也可以提升居民参与公共决策制定的积极性,改善居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国外参与式治理主要涉及分类和基本原则、参与主体的分析、实践等方面,国内参与式治理主要针对参与式治理的内涵和特征、实现条件和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而我国的特色小镇研究侧重旅游和产业发展、精准治理模式方向。论文第一部分主要探讨参与式相关理论,我国特色小镇发展和特点,参与式治理对特色小镇的助力。参与式治理指的是利害相关者参与公共决策的过程,它是运用民主的方式使公共决策更加审慎、透明和科学的过程,也是民主理论深化和实践的方式。参与式治理主要有参与、赋权、治理、协商对话的特点。2014年,特色小镇最早在浙江提出。我国特色小镇具有“特”而“小”、“镇”非建制镇和治理主体多元,权力和资源分散的特点。参与式治理理论对特色小镇的建设有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参与式治理可以提高小镇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积极性,改善政府和居民的关系,创新治理模式等优势。论文第二部分主要以参与式治理为视角对Z特色小镇治理居民参与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该部分首先介绍Z特色小镇的基本情况,其次通过问卷对小镇居民的信任度、满意度、公共责任度、积极参与度和决策能力大小进行了调查,并分析发现,Z特色小镇居民在参与问题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居民的普遍信任度较低,即对不认识的居民或其他人的信任度较低;参与公共事务表达意见的积极性较弱和公共责任度较低,只关心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务;居民受教育水平有限,居民参与能力和决策能力弱;居民与政府的关系有待进一步改善。究其原因有社会资本薄弱,缺乏社会信任和政治信任;公民社会要件缺乏;政府和居民的关系转换的不及时、不到位;居民参与利益收益和支出不平衡。论文第叁部分针对Z特色小镇居民参与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其参与的若干可能措施,包括:提升社会资本,增加居民社会信任和政治信任,主要提高居民之间的社会信任和改善居民和政府之间关系;培育公民社会,提升居民素质和公共精神,居民观念的观念需要转变,进一步激发居民的公共精神,加强居民教育,提升居民政治素质,增强社会文化;平衡利益收支,解决利益冲突和稳定治理绩效,培育理性居民,协调利益关系,平衡利益收支;最后是强化制度环境,实现理论体系“本土化”,建立“本土化”制度环境,包括本土化规定和运行机制,构建“本土化”参与式治理模式。(本文来源于《河北师范大学》期刊2019-05-20)

参与式治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探寻有效的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既是保障村民群众合法生态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之生态宜居目标实现的客观要求。本研究通过对浙北荻港村环境治理的案例考察发现,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现机制是以广泛的社会资本为基础,以农村精英为组织领导核心,以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为支撑,以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改善为关键,以多元组织力量发挥为保障。尽管如此,在治理过程中依然面临着如何平衡"公民参与"与"政府主导"之间的张力、如何实现"地方知识"与"专业知识"之间的融合、如何增强"外部支持"与"内生力量"之间的互动、如何平衡"生产规模"与"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未来需要从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治理方式以及治理机制四方面来总结提升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绩效的对策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参与式治理论文参考文献

[1].潘怡丞.参与式治理视域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扫黑除恶”的研究[J].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9

[2].沈费伟.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的实现路径考察——基于浙北荻港村的个案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9

[3].沈费伟.探索农村环境参与式治理模式[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

[4].廖了.世界名城参与式治理及其启示——以巴黎和华盛顿为例[J].创意城市学刊.2019

[5].范易.“和谐微实事”迎来居民投票日[N].苏州日报.2019

[6].张亚梅.参与式治理视域下产业扶贫问题研究[D].南昌大学.2019

[7].武善哲.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回迁社区参与式治理模式研究[D].北京建筑大学.2019

[8].高倩.从环境威权主义到参与式治理[D].南京大学.2019

[9].张敬.环境类群体性事件的参与式治理机制创新研究[D].山东大学.2019

[10].陈丽娟.参与式治理视角下我国特色小镇居民参与问题探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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