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保险的累计赔偿情形
问:保险重复理赔怎么处理
- 答:保险重复理赔有三种处理方法,分别是:
1、各保险人依其承保金额与保额总和之比承担赔偿责任,彼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保险人仅按其承保金额与保额总和之比承担责任,彼此不连带;
3、不论重复保险各合同成立之先后,均属有效,各保险人在其保额限度内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后,可对超出其应负担部分向其他保险人追偿。
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效力吗
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所以保险合在中止期间也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 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问:重复投保应该怎么赔付
- 答:法律分析: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采取比例分担方式进行赔偿,各保险人只需要根据各自的保险金额就可以计算出赔偿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问:重复投保时,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 答:重复投保时,保险公司赔偿步骤如下:
1、比例责任制,即保险公司按照其承担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每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损失乘保险金额比例;
2、责任限额制,与上一点类似,只不过此处的比例为每家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占所有保险公司总限额的比例;
3、顺序责任制,早出立投保的保险人先赔偿,并以先后顺序负责超出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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